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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男子买卖驾照分 被拘留5天被罚款200元

2019-03-08 10:02:46 来源: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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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近日,江门市公安局新会分局交警大队侦查中队雷霆出击,成功查获一起“买分卖分”案件,抓获3名违法人员,并分别作出200元罚款、行政拘留5天的处罚,有力地打击了买卖分的这种违法行为,有效地维护了交通法规的尊严。

谭某、李某处以行政拘留五天,罚款200元

驾驶证在一个周期内被扣12分,意味着驾驶员必须重考驾驶证,而扣分制度的本意就是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要遵守交规、小心驾驶。但有少数唯利是图的人却把这当成“商机”,想通过“买分卖分”来牟利。近日,江门市公安局新会分局交警大队侦查中队雷霆出击,成功查获一起“买分卖分”案件,抓获3名违法人员,并分别作出200元罚款、行政拘留5天的处罚,有力地打击了买卖分的这种违法行为,有效地维护了交通法规的尊严。

去年12月20日15时左右,祖籍广东云浮的黄某到新会交警大队办证大厅的自助机给号牌为粤J**333的车辆办理违章罚款,当怀揣着多个驾驶证的黄某办理第二宗罚款时,守候多时的新会公安分局交警大队侦查中队侦查员将他带走。

经新会交警大队侦查中队侦查员进一步调查发现,黄某(40岁,祖籍广东云浮现居住地为新会)在新会某汽车服务中心上班,某天在网上接到其他车行粤J**333车辆的违章报价(合共代扣22分,每分按140元人民币计收),再通过网上寻找客源,以每分110元人民币的盈利差价来赚取收益。谭某、李某二人眼见自己的驾驶证记分周期快要到期,不想白白浪费分数,便心生贪念,主动与黄某取得联系,商量后确定谭某、李某各代扣11分,每分按110元人民币计收。黄某先是让谭某、李某2人自行前往交警部门打印《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然后自己办理违章罚款,事后再通过网上转账完成交易。不料,黄某在新会交警大队办证大厅就被交警当场抓获,谭某、李某二人也于2019年2月27日被传唤到新会交警大队侦查中队,并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新会交警大队侦查中队依法分别对黄某、谭某、李某处以行政拘留五天,并处罚200元罚款的处罚。

佰佰安全网提醒广大司机朋友:“买分卖分”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广大驾驶员应当自觉抵制,代熟人或朋友扣分,即使没有收钱,也是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持续打击“买分卖分”行为,对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慕丹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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