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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多次聚众斗殴 扰乱社会秩序

2019-02-28 13:12:37 来源: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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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年纪最大的22周岁,最小的不到16周岁,从去年6月份开始,以贵州人赵某为主的一帮年轻人,在泉州技术开发区一带多次实施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的犯罪行为,扰乱当地社会秩序。日前,赵某等9人被鲤城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刑。

年纪最大的22周岁,最小的不到16周岁,从去年6月份开始,以贵州人赵某为主的一帮年轻人,在泉州技术开发区一带多次实施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的犯罪行为,扰乱当地社会秩序。日前,赵某等9人被鲤城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刑。

纠集一帮年轻人 形成恶势力团伙

经鲤城人民法院查明,2018年6月至8月期间,赵某、李某、费某、张某、杨某、梁某等人经常纠集在一起,并逐步形成以赵某为主要纠集者,李某、费某等人为固定成员,陈某和王某等人为一般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在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周边公共场所多次实施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扰乱社会生活秩序。

2018年6月14日晚上10点多,赵某的干妹妹李某丹(另案处理)因琐事,与庄某通过微信约定在开发区某路口打架。随后,赵某纠集了李某、费某、梁某、谭某等共20人在路口等候,庄某等人见对方人多,当场逃跑。在回去途中,赵某等人还与罗某等6人相遇,其间因琐事两拨人扭打起来。同年6月25日,李某等人在开发区遇到庄某,立即电话通知赵某等人,赵某召集了李某丹等8人一起将庄某带到某基地,对庄某进行殴打。

多次聚众斗殴 扰乱社会秩序

2018年6月21日凌晨1点多,王某应邀参加同学赵某的生日聚会,其间,王某因心情不好一直说粗话,旁边的许某和韦某与他发生纠纷,两人共同殴打了王某。随后双方各自纠集人员约架,王某纠集了赵某、李某、费某等人到达约定地点。赵某等人持啤酒瓶、塑料椅与许某等人互殴,造成许某的头部、手臂受伤。

2018年7月19日晚上11点多,赵某与费某、杨某等人吃完饭后,在路上遇到两名女子。赵某等人上前搭讪遭到拒绝,杨某便故意推赵某去冲撞两名女子。这时被“路见不平”的“老二”(化名)遇到,“老二”上前谩骂赵某,并与同行的6名男子共同追打赵某等人。赵某等人边跑边打电话叫人,20日凌晨,10多人赶到现场后,赵某等人返身追打“老二”等人,事后造成“老二”的头部受伤。

2018年8月27日,赵某在某视频APP认识了曹某,在得知曹某与男友龚某分手后心情不好,决定教训一下龚某。当天晚上8点多,赵某得知龚某在某奶茶店出现,立即纠集了陈某、谭某等人赶到奶茶店,并将龚某带到某围墙旁边殴打,造成龚某脸部受伤,并有三处肋骨骨折。

9人获刑 其中4人系“00后”

去年9月1日晚上,警方接到报案后,先后将赵某等9人抓获。审讯过程中,赵某等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据悉,赵某等9人的父母都是外来务工人员,平时对他们疏于管教,才导致他们一步步走向犯罪道路。为了在外人面前显示气势,赵某、李某、梁某和谭某还一同去文身,在左脚上文了一个同样的龙形文身,四人还一同去庙里上香结拜。去年6月份到8月份的短短3个多月,这伙人就实施了3次以上的聚众斗殴、寻衅滋事,并从徒手逐步发展为持刀、持棍,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在这个团伙中,费某、谭某、陈某、张某均是2000年以后出生。

综上,鲤城法院以犯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判处赵某有期徒刑7年2个月,梁某、张某等人也因聚众斗殴罪等被判6年6个月至2年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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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慕丹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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