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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冒用他人驾照 被罚款三千元

2019-02-27 13:06:43 来源: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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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南京交警部门成功办理全市首例使用机动车驾驶证、从业资格证等虚假身份证件从事客货运输刑事案件,近日被告人许某被法院依法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使用虚假身份从事客货运输不但给行业管理带来巨大风险,而且给公共安全埋下了巨大隐患。南京交警部门成功办理全市首例使用机动车驾驶证、从业资格证等虚假身份证件从事客货运输刑事案件,近日被告人许某被法院依法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驾驶证被冒用现场另有他人

去年5月,市民高某通过网上查询发现自己驾驶证上有一起2018年4月29日驾驶大型客车在南京经济开发区恒谊路因闯红灯被现场处以200元罚款并记6分的违法记录。但是这个违法记录并非是自己造成的,而是另有他人,于是来到南京交警七大队报警。

民警通过查看处罚当晚的执法记录仪画面发现,画面中的男子与眼前的市民高先生的确外貌上有明显差别,但是现场那名驾驶人所出示的驾驶证信息与市民高先生的真实驾驶证完全一致,只是证件照片不同。

民警于是向高某询问,其驾驶证是否遗失过?高先生则表示从未遗失过或补领过驾驶证,也从未将驾驶证转借过他人使用。经车管所查询核实,市民高先生所说的情况属实。

成立专案组锁定犯罪嫌疑人

随后,南京交警部门通过一系列的侦查措施,七大队专案组民警很快锁定了这名假冒“高某”身份的嫌疑人真实身份——许某。

在强大的心理攻势下,许某于2018年7月16日到交警七大队投案自首。根据许某供述,2006年,许某通过路边办证小广告与办假证的联系,花钱购买了一本本人姓名的伪造B类驾驶证,然后继续从事驾驶员工作。2014年许某在乘坐公交车时又偶然捡到了一本名为“叶某”的驾驶证,然后使用刀片、胶水把证件中的照片进行替换,随后又凭借着这本驾驶证应聘到了某汽车租赁公司。就在这家公司工作期间,有一天,许某在公司车管经理的办公桌上看到了高某的证件复印件,于是偷偷地把证件的相关信息记了下来。

离开这家汽车租赁公司后,许某用“高某”的真实身份信息和自己的照片找人又伪造了一本A1A2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和身份证复印件。随后许某使用这套伪造的证件到多家客运公司先后进行应聘。

2019年1月,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认定许某从2014年开始使用高某虚假身份信息,时间较长,危害较大,使用虚假身份证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判处许某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佰佰安全网提醒,广大驾驶人要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件及相关信息,避免被不法分子所利用。


责任编辑:慕丹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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