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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醉坐机动车道被撞身亡 警方靠碎片锁定车辆

2019-02-19 12:39:24 来源:燕赵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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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2月12日,保定小雪。当日22时13分左右,保定市交警支队报警电话响了:“百花路与裕隆街交叉口发生交通事故,一个行人被撞,撞人的车跑了。

指认现场。指认现场。

肇事司机自首后接受检查。肇事司机自首后接受检查。

保定交警沿途搜索查找肇事车辆轨迹。保定交警沿途搜索查找肇事车辆轨迹。

事发现场。事发现场。

发生交通事故后,肇事者心怀侥幸,与警方玩起了“躲猫猫”,企图蒙混过关。然而警方用监控捕捉一点点蛛丝马迹,让肇事司机立现原形。近日,保定发生一起肇事逃逸案,警方靠车身碎片,借助高科技,一举锁定肇事车辆,犯罪嫌疑人迫于压力自首。

突发:事故发生,肇事司机跑了

2月12日,保定小雪。当日22时13分左右,保定市交警支队报警电话响了:“百花路与裕隆街交叉口发生交通事故,一个行人被撞,撞人的车跑了。”事故大队民警迅速出动,来到事发地点。现场被撞的行人经医院抢救后已确认死亡,案件发生前该行人因为醉酒坐在了机动车道内。民警勘查现场,然而当天下雪,现场道路痕迹已被覆盖。

“再仔细搜一搜,也许会有蛛丝马迹。”办案民警借着路灯微弱的光线,一遍又一遍检查着现场,“这儿有保险杠护板碎片。”报警人作为现场目击者,向民警讲述了事发过程。他称肇事车辆为一辆沿着百花路自东向西行驶的白色轿车,事故发生后并未停留径直离开。因事发突然,报警人并未看清肇事车辆号牌。办案民警立即调取了周边天眼,但因为角度问题,无法显示案发经过。

搜索:蛛丝马迹,锁定肇事车辆

尽管查询天眼没能看到案发经过,但办案民警注意到报警人提供了一条重要信息:肇事车辆为一辆白色轿车。于是民警扩大了搜索范围,终于在百花路与朝阳大街交叉口处发现一辆白色轿车轨迹,这辆白色轿车牌照信息为冀F0×××1。

随后,办案民警查询确认该车辆悬挂号牌为真实号牌。可是,车辆号牌信息确定了,案件发生后车在哪里?究竟能不能判断该车辆就是肇事车辆?民警兵分两路,一方面通过车牌照号牌联系车主,然而民警多次联系均未得到回复;另一方面民警也在继续追踪逃逸车辆,经过沿途大量监控调取和实地追踪,终于在五四路铁塔胡同内找到号牌为冀F0×××1的白色轿车。

经核实,此白色轿车右前保险杠破损,破损痕迹经比对与现场遗留碎片相吻合,可与肇事车辆做同一认定。

侦破:肇事司机,迫于压力投案

2月13日凌晨,肇事司机迫于警方压力,来到五四路派出所投案自首。经调查,肇事司机尹某称,当晚他无证驾驶车牌照为冀F0×××1的白色马自达轿车沿百花路回家,途经裕隆街口时,与行人发生碰撞。其对自己无证驾驶、逃逸致人死亡的事实供认不讳。

警方:科技助力,肇事逃逸案100%破案

保定市交警支队事故大队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2019年春节前后,保定市区发生多起肇事逃逸案件,“民警通过走访调查、调取周围监控、摸排嫌疑人、比对车型及轨迹等侦查工作,锁定嫌疑人及嫌疑车辆,传统侦查模式与科技信息化作战相结合,我们破获了全部肇事逃逸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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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堪称“照妖镜” 肇事逃逸“现原形”

保定市交警支队事故大队相关负责人介绍,交通肇事逃逸案中,肇事者认为现场无目击者,就是有目击者也并不一定能看清,公安机关也不一定能够查到,出了事故要面临经济赔偿,“在这种侥幸心理下,嫌犯便想先逃了再说,殊不知天眼密布、天网恢恢。”该负责人告诉记者,截至2018年底,五年内保定市区肇事逃逸案件破案率接近100%。

1月21日7时36分许,一行人躺在保定市西三环地道桥北侧100米路西处,旁边有一辆电动自行车。民警通过调查视频监控及事故现场痕迹等,基本排除汽车肇事可能。肇事时间确定为当天7时36分,在排查中,民警发现一辆电动车经过事故地点时间与案发时间接近,骑电动车的人有较大嫌疑。民警通过调取民用监控锁定犯罪嫌疑人行驶轨迹,并经过摸排调查,锁定了嫌疑人付某。付某交代了事发经过。

1月28日,在保定市南二环旧车交易市场门口路段,一个行人由南向北通过南二环路时被撞当场死亡,肇事车辆向东逃逸。尽管逃逸过程中,肇事司机为躲避监控有意靠路边行驶,导致卡口无法分辨其车型号牌,但民警通过多个路段监控反复比对,最终确认车牌号为冀FV×××R的白色SUV为嫌疑车辆,并于30日将犯罪嫌疑人抓获。

生活中交通事故频频发生,而司机朋友们往往不会在意,反而会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在此,佰佰安全网小编提醒您,日常多掌握一些交通安全知识,那么安全就会多一点。下面请看以下佰佰安全网为您带来的安全科普知识,希望对您的生活有所帮助。


责任编辑:慕丹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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