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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非法私藏枪械 被警方拘留

2019-02-15 18:04:18 来源:映象网-猛犸新闻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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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嫌疑人名叫李某(男,31岁,登封人),在新密经营一家小门市。据李某交代,其通过淘宝购买气管、气阀、钢管等枪支配件,在家中自行组装了一支气枪,偶尔拿出来去打鸟。

年后上班,新密市公安局西大街派出所“一村一警”社区民警王警官开展辖区走访工作的第七天,这天他收到了郑州市公安局的枪支鉴定报告,使年前的一起非法持有枪支案件有了结果。

男子非法私藏枪械   被警方拘留

2019年1月下旬,为确保群众平安过节,王警官按照工作安排到分包社区开展入户采集信息、安全隐患排查等工作。期间,他无意中听到群众说村里邻居的亲戚有个会打鸟的玩意挺厉害。王警官立马警觉起来,经过多方打听得知那人住在矿务局附近,随即将情况向值班领导汇报。通过细致摸排,成功锁定了涉枪嫌疑人及其所在位置,所领导安排民警和王警官一起,到嫌疑人家中将其抓获。

经询问得知,嫌疑人名叫李某(男,31岁,登封人),在新密经营一家小门市。据李某交代,其通过淘宝购买气管、气阀、钢管等枪支配件,在家中自行组装了一支气枪,偶尔拿出来去打鸟。

目前,李某因涉嫌非法持有枪支被新密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佰佰安全网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 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

法律解释:根据本条的规定,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等管制器具的行为,主要是指行为人违反有关规定,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管制器具的行为。即行为人只要违反有关规定,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的,即构成本条规定的违法行为。该行为主要特点是:行为人必须实施了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的行为。

民警提醒:如家里藏有枪支,一定要主动上缴!也劝告枪械爱好者保持理性,严格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相关活动,切不可一时喜好而触碰了法律红线!


责任编辑:慕丹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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