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物 手机

大快人心!郴州桂阳警方破获特大贩毒案

2019-01-28 09:41:33 来源:湖南公安
1848人阅读 0条评论
导语:

郴州桂阳县公安局侦办的公安部“2017-335”毒品目标案位列其中,该案历时8个多月,捣毁贩毒团伙1个,抓获犯罪嫌疑人23人,抓获吸毒人员27人,缴获毒品冰毒9814.68克,麻古1070粒计102.06克,海洛因92.89克,缴获运毒车辆3台,毒资8万余元。

2019年1月21日,湖南省公安厅公布“2017年度全省十大缉毒精品案件”,郴州桂阳县公安局侦办的公安部“2017-335”毒品目标案位列其中,该案历时8个多月,捣毁贩毒团伙1个,抓获犯罪嫌疑人23人,抓获吸毒人员27人,缴获毒品冰毒9814.68克,麻古1070粒计102.06克,海洛因92.89克,缴获运毒车辆3台,毒资8万余元。

2017年3月1日,桂阳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在侦办一系列吸毒案件时发现,桂阳贩毒人员邓某杏等人经常从两个名叫罗某波、李某成的人手上购买大量的毒品,运往桂阳县城关镇、方元镇等地进行贩卖。

发现这一情况后,桂阳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对该贩毒团伙进行了秘密侦查,发现这是一个以李某军为首,以罗某波、李某成、李某杰、李某雄等人为骨干的特大贩毒团伙。2017年3月8日,桂阳县公安局对此案进行立案侦查,并成立专案组,从桂阳县公安局禁毒大队以及各个派出所抽调20余名精干力量参与侦办。2017年7月11日,该案被公安部禁毒局确立为部目标案件,

层级分明的贩毒网

经过4个月的侦查,专案组民警逐步摸清了这个贩毒团伙的组织结构。自2016年下半年以来,毒枭李某军陆续纠集、组织李某杰、李某雄等人,由李某军出资,指派李某杰、李某雄前往广东省汕头市、湛江市、揭阳市等地,从何某乾、李某映等人手中购买冰毒、麻古、海洛因等毒品。每次购买的数量大约是冰毒3公斤至15公斤,海洛因1公斤至2公斤,麻古3000粒至10000粒。毒品运回郴州后,李某军又将毒品经罗某波、李某成等人,在郴州城区、桂阳等地进行分销,还专门在郴州市北湖区、宜章县、桂阳县等地租房用于存放、贩卖毒品。这个贩毒团伙层级分明,组织分工明确,社会危害极大。

大快人心!郴州桂阳警方破获特大贩毒案

固定证据,等待时机

为了固定相关证据,2017年6月至9月初,桂阳县公安局先后抓捕了多名该贩毒团伙的下线成员。

2017年9月11日,专案组掌握到李某军安排李某杰、李某雄从广东省揭阳市惠来县何某乾、李某映手上购进了大批量的毒品冰毒。在运回郴州的途中,李某杰等人为了躲避警方的追捕,将毒品藏于广东省韶关市坪石镇一个秘密的地方。警方料定,这么大批的毒品,贪婪的毒贩是不会舍得放弃的。果然,李某军很快通过何某乾、李某映等人跟李某杰取得了联系,得知毒品藏匿地点后,李某军决定亲自赶到坪石镇将毒品取回。得知此情况之后,专案组立即统一部署,分成8个小组,准备开展收网行动。

大快人心!郴州桂阳警方破获特大贩毒案

成功收网

2017年9月14日晚,李某军、何某乾、李某映从广东省韶关市坪石镇一条河边的菜地里找到毒品之后,一同回到了郴州市宜章县李某军的房里,正当李某军、何某乾、李某映放好毒品准备离开的时候,被破门而入的专案组民警当场抓获。民警从犯罪嫌疑人的住房内以及身上当场缴获毒品冰毒9071.19克、麻古582粒净重55.64克、海洛因66.59克。随后,专案组另外几组队员也同时收网,将该贩毒团伙的骨干成员李某成、李某兵、宁某军、何某魁等人抓获。

2017年9月19日至12月3日,这个贩毒网络的其他成员邓某杏、李某雄、朱某波、李某卡、王某华、李某东、张某牛、刘某军、罗某波、吴某萍、李某杰等人也陆续落网。

在抓捕团伙骨干成员李某雄时,李某雄自知贩毒数量巨大,难逃一死,于是持刀拒捕,妄图鱼死网破。桂阳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大队长唐雄飞、桂阳县公安局巡处警大队副大队长肖曲冒着生命危险扑上去将其制服,当场缴获管制刀具2把。

大快人心!郴州桂阳警方破获特大贩毒案

大快人心!郴州桂阳警方破获特大贩毒案

大快人心!郴州桂阳警方破获特大贩毒案

为了成功侦办该案,办案民警连续奋战240多个日日夜夜,辗转郴州、耒阳、长沙、广东等地,几乎每天都在刀尖上行走,也许每时每刻都与死神同行!但为了肃清治安环境,实现“天下无毒”的梦想,我们始终无畏无惧,勇往直前!

佰佰安全网提醒:公共场所的管理者、经营者们要加强管理,出入这些场所的人也应警惕,具有防范意识,让犯罪分子无可乘之机,下面请看以下佰佰安全网为您带来的安全科普知识,希望对您的生活有所帮助。


责任编辑:慕丹萍

点赞数 推荐 0
收藏数 收藏 0

关键词

  • 贩毒团伙
  • 民警
  • 缴获
  • 评论
  • 评论
以下网友言论不代表佰佰安全网观点 发表
为更好的为公众说明安全知识的重要性,本站引用了部分来源于网络的图片插图,无任何商业性目的。适用于《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六条“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向公众提供的作品中适当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之规定。如果权利人认为受到影响,请与我方联系,我方核实后立即删除。

今日关注

佰佰原创

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