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2日晚上7点左右,G25长深高速富阳段当班民警倪警官接到指挥中心指令,往千岛湖方向东洲岛不到一公里处,有一起两货车追尾事故。
人有三急,但再急也不能停在高速公路上“方便”。一旦出了事故,轻则车毁,重则人亡,这真不是危言耸听。
1月22日晚上7点左右,G25长深高速富阳段当班民警倪警官接到指挥中心指令,往千岛湖方向东洲岛不到一公里处,有一起两货车追尾事故。
到达现场后,倪警官发现一辆皖L牌照的轻型厢式货车右前部与鲁N牌照的重型半挂车左后部发生追尾碰撞,皖籍车副驾驶室严重变形。倪警官赶紧询问驾驶员:“副驾驶室有人吗?”
“警官,没有人!”
经过现场初步勘查,民警初步认定:鲁N牌照半挂车违法占道停车可能是造成这次事故的主要原因。
倪警官询问鲁N车驾驶员纪某,他也承认自己占道违法停车。
为什么要把车停在这里呢?
纪某说,当时坐在后座的妻子想要“方便”,但纪某发现要想“方便”可不太方便,因为距离服务区还有二三十公里,可妻子又很急。
他心想:就一会儿时间,应该没什么事的。
于是,在后方未放置任何警告标志的情况下,纪某就将车停在硬路肩,让妻子去护栏外“解决”下。
但是车子较宽,加上硬路肩较窄,车体的三分之一露在第三车道上。几分钟后,妻子在护栏外“方便”完回到车内,突然就听到后方有急刹车的声音。伴随一声巨响,车子被重重顶了一下。下车一看,才发现是有辆小货车撞了上来。目前,该事故还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高速公路停车“方便”属于违章停车,是违法行为。高速公路往往车速较快,容易导致后车发现前方停车后,很难制动而引发追尾事故。特别是夜间视线差,更会使后车无法避让,造成不堪设想的后果。
佰佰安全网提醒广大驾驶员,非事故、无故障车辆禁止在高速路肩停车,发生事故或故障的车辆,在车身完全驶入后,要在车的后方150米处设置故障车警告标志并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夜间还须开示宽灯和尾灯;后方车辆也应当及时发现前方硬路肩停放的车辆甚至车道内停放的车辆,时刻保持安全车距。
责任编辑:慕丹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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