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厨师多次猥亵老板娘 构成性骚扰罪

2019-01-20 10:35:30 来源:搜狐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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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北市某餐厅周姓厨师去年5月趁着餐厅打烊四下无人时,连续3天吃老板娘豆腐,因老板娘隐忍,甚至得寸进尺,老板娘提告后,台北地院依强制猥亵、性骚扰罪判处周男徒刑9月,可易科罚金27万元。本案可上诉。

北市某餐厅周姓厨师去年5月趁着餐厅打烊四下无人时,连续3天吃老板娘豆腐,因老板娘隐忍,甚至得寸进尺,老板娘提告后,台北地院依强制猥亵、性骚扰罪判处周男徒刑9月,可易科罚金27万元。本案可上诉。

检方调查,某餐厅女负责人,去年应徵50多岁的周男担任厨师,去年5月17日晚间9时40分,周趁餐厅打烊、员工都下班之际,竟对她进行猥亵。

5月18日晚间,周男又趁着被害人在餐厅结帐时,故意走过她的身边发生性骚扰行为,她回瞪周一眼,周才罢手。5月19日晚间9时许,周男又趁着她在巡视厨房时,冷不防的从她身后熊抱,强撩她的裙子。

女负责人事后心不甘,找餐厅股东及友人,向周男索赔,周去年6月向警方报案遭女负责人恐吓,并自首对女负责人猥亵、性骚扰,女负责人也调出监视器画面提告。北检依强制猥亵、性骚扰3罪起诉周男,另女负责人及股东等人被控恐吓则获不起诉。

女负责人日前向北检申请性侵害犯罪补偿,包括医疗费、减少劳动能力、精神抚慰金,北检考量双方已协调和解赔偿,因此仅核准补偿15万元,另扣除应付周男薪资5万,补偿10万元。

法官审理后,认为周男是自首,应减轻其刑,审酌周男有意和解,但因与被害人赔偿金额谈不拢,未能赔偿和解,依强制猥亵、性骚扰3罪判处周男徒刑9月,可易科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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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慕丹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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