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普陀交警大队接到110指令:在朱家尖大桥中段,发生一起两车追尾的道路交通事故。
日前,普陀交警大队接到110指令:在朱家尖大桥中段,发生一起两车追尾的道路交通事故。
值班民警迅速出警,赶到现场后发现,一辆赣K(江西)牌照的轿车追尾一辆浙B牌照的轿车。在现场的黄先生是浙B车的驾驶人,邱某却并非赣K车的驾驶人,而是车上乘客。赣K车的驾驶人张某某在事故发生后,已逃离现场。
民警在初步了解事故情况后,试图联系张某某,然而他的电话始终处于关机状态,且张某某的住所也无法确定。于是民警暂扣了肇事车辆。
次日上午,张某某到普陀交警大队投案自首。
据张某某交代,当晚23时许他借了朋友的车,和邱某一起去东港某酒吧聚会,期间自己喝了一罐啤酒,而同行的邱某喝得比较多。聚会结束后,他先送两个朋友回宾馆,然后开车与邱某一起回去。在行驶至朱家尖大桥中间段时,因邱某醉酒要呕吐,他就侧身去扶导致方向偏移,追尾了前方正常行驶的浙B轿车。此外,民警发现早在2014年,张某某就因另案被警方注销了驾驶证。
最终,警方作出处罚:张某某因交通肇事逃逸及无证驾驶,行政拘留20日;因交通肇事逃逸(尚不构成犯罪),饮酒驾驶、无证驾驶等违法行为,罚款4000元。车主潘某因将机动车辆交由无驾驶证的张某某驾驶的违法行为,罚款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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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慕丹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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