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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冒充警察盗窃抢劫 被警方抓获

2019-01-11 15:51:13 来源:平安周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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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近日,周口市沈丘县公安局从一起涉嫌销赃案件入手,缜密排查,成功侦破系列冒充公安民警实施盗窃、抢劫案件。1月9日,冒充警察的犯罪嫌疑人张某海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层层剥茧寻真相,步步紧追揪“李鬼”。近日,周口市沈丘县公安局从一起涉嫌销赃案件入手,缜密排查,成功侦破系列冒充公安民警实施盗窃、抢劫案件。1月9日,冒充警察的犯罪嫌疑人张某海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2018年12月28日上午,沈丘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接到两名女青年报警:12月27日夜11时许,她们行至县城沙南某宾馆门前时,被一名着警服的男子拦住并戴上手铐。在每人交1000元所谓“罚款”后,该男子又将两女青年挟制到出租车上,带至沈丘县北杨集乡某村,扣留手机,次日放回。

案情重大,但当刑侦民警展开外围调查并获取涉案人员体貌特征后,确认该男子系冒充民警实施抢劫,沈丘警方立即成立“12.27”冒充民警抢劫案专案组。

今年1月4日,沈丘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接到山东威海警方通报:请求协查一辆牌号为鲁K8xx6P的丰田花冠小轿车,该车于1月1日在威海市文登区被一名冒充民警的男子从一宾馆盗走,逃往了沈丘县。

又是一起冒充民警实施犯罪的案件,会不会是同一人所为?侦查员立即开展排查布控,于1月4日下午在沈丘县国营汽车站附近,将涉嫌销赃该车的犯罪嫌疑人张某海抓获,同时起获山东警方要求协查的涉案车辆。在对车内进行搜查时,民警找到警用执勤服、执法记录仪、手铐等警务装备。

在审讯犯罪嫌疑人的同时,民警将起获的警用装备与“2018.12.27”抢劫案卷宗进行比对,发现受害人提供的“警号”与张某海车内警服警号完全一致。张某海就是“2018.12.27”冒充民警抢劫案件的嫌疑人。

张某海对盗车并销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原来,他长期在山东威海等地打工,自己作案的一套警用装备是在山东威海市购买的。在沈丘抢劫得手后,他逃离至山东省威海市。2019年1月1日,张某海着警服、佩戴执法记录仪到文登区汽车站附近某宾馆查房。期间,趁宾馆老板不备,将老板挂在墙上的汽车钥匙拿走,将鲁K8xx6P牌照小汽车偷走,并连夜开回沈丘,意图销赃,被沈丘警方当场抓获。

目前,犯罪嫌疑人张某海已被沈丘警方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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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慕丹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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