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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教师轻信陌生男子能买内部房 被骗一万多元

2019-01-11 11:24:52 来源:金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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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梅州市丰顺县的一名女教师因为轻信陌生男子能通过关系便宜买到内部房而给他转账一万多元定金,之后迟迟没有房子的消息方知自己上当受骗。

房地产市场的火爆,有些楼盘“一房难求”。梅州市丰顺县的一名女教师因为轻信陌生男子能通过关系便宜买到内部房而给他转账一万多元定金,之后迟迟没有房子的消息方知自己上当受骗。记者今天从梅州市丰顺县人民法院了解到,该院近日作出一审宣判,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许某勇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

据了解,乌某是梅州市丰顺县某中学的一名教师。2017年4月29日,乌某在丰顺县一家摩托车行聊天喝茶时,认识一名叫许某勇的男子,该男子自称能通过关系弄到内部指标房,于是乌某便委托许某勇帮其预订一套内部房,两人互相留了联系方式。过了几天,许某勇打电话给乌某,声称已经帮她预定了一套房并支付了2万元定金。对此,乌某深信不疑,并通过手机微信两次转账共计16500元给许某勇。之后,迟迟没有房子的消息,乌某遂让许某勇提供开发商的信息给自己,但是许某勇一直支支吾吾提供不出来。此时,乌某才惊觉自己上当受骗了,立即叫许某勇把定金退还给自己,但是许某勇用微信转账只退还了5000元给乌某,剩余11500元却迟迟没有退还。

2017年8月30日,乌某到丰顺县公安局报案。2017年10月19日许某勇被刑事拘留。案发后,许某勇家属代为退还了11500元给被害人乌某。

梅州市丰顺县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许某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及悔罪表现,法院遂依法对其作出上述判决。

佰佰安全网提醒市民,不要轻信陌生人,特别是在无法分辨对方身份是真是假的情况下,不要轻易将自己的个人信息示人,包括自己的手机号、身份证号、银行卡、个人照片等,否则很容易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办理贷款、借款等,导致无法偿还而影响个人信用记录,造成经济损失。下面请看以下佰佰安全网为您带来的安全科普知识,希望对您的生活有所帮助。


责任编辑:慕丹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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