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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机高速上低头看手机 追尾前车负全责

2018-12-29 11:01:47 来源:河南高速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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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12月25日,宁洛高速公路漯河段发生一起两车追尾事故,司机陈某驾驶白色小型普通客车时手机响了,于是低头拿手机,就是这低头的一瞬间撞上了一辆黑色轿车,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陈某也因此负事故全部责任,万幸没有人员受伤。

12月25日,宁洛高速公路漯河段发生一起两车追尾事故,司机陈某驾驶白色小型普通客车时手机响了,于是低头拿手机,就是这低头的一瞬间撞上了一辆黑色轿车,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陈某也因此负事故全部责任,万幸没有人员受伤。


当时下午14点30分,漯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南洛高速公路执勤大队接到报警,在宁洛高速漯河段往周口方向500公里+200米处发生两车追尾交通事故,民警接到报警后立即赶到事发地点进行处置。

经勘查,事故是由后方白色小型普通客车追尾前方黑色轿车引起的,两车不同程度受损,万幸没有人员受伤。据白色小型普通客车司机陈先生讲,他当时驾驶车辆在行车道正常行驶,突然手机响了,他低头从副驾驶座位上拿手机, 当他再抬头时发现前方车辆近在咫尺,已经来不及刹车,就在这头一抬一低的瞬间事故就发生了,撞上前方黑色轿车。

民警依据事故现场分析做出事故认定,这次交通事故是由于白色小型普通客车司机陈先生驾车未保持安全距离,驾车时看手机造成注意力不集中妨碍驾驶,导致未及时发现前方车辆造成的追尾事故,陈先生负事故全部责任,承担全部经济损失。陈先生对事故责任认定没有异议。

佰佰安全网提醒:在高速公路上驾驶行驶,低头看手机的瞬间,车辆实际上处于无人驾驶状态,以100公里的车速行驶低头一秒相当于盲驾40米,潜在的危险可想而知。开车看手机分散司机注意力,大大削弱了司机的应变能力,极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低头看手机的危害性超出了酒驾。因此广大司机朋友,在高速公路上驾车行驶严禁使用手机,防止分心驾驶,确保安全。


责任编辑:慕丹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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