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物 手机

9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一审宣判 主犯获刑八年

2018-12-29 10:04:10 来源:中安在线
1855人阅读 0条评论
导语:

2018年12月28日上午,肥西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被告人袁某某等9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

2018年12月28日上午,肥西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被告人袁某某等9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

肥西县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袁某某等人以朋友、同乡为纽带,经常纠集在一起,共同故意在肥西县上派镇钱江大酒店、滨河家园小区浴场、被告人王某甲租赁处、被告人陈某经营的茶楼等多地实施开设赌场违法犯罪活动;为索要赌债,非法拘禁他人;逐渐建立起以被告人袁某某为首要分子,以被告人董某某、胡某某为重要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严重扰乱社会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与此同时,被告人袁某某还单独实施非法买卖枪支犯罪活动,被告人王某甲单独实施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犯罪。

肥西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袁某某犯开设赌场罪、非法买卖枪支罪、非法拘禁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八年;被告人董某某犯开设赌场罪、非法拘禁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被告人王某甲犯开设赌场罪、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被告人陈某、李某、胡某某、王某乙犯开设赌场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至八个月不等刑罚;被告人宋某某、程某某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至六个月不等刑罚;对各被告人判处一万元至八万元罚金。

佰佰安全网提醒:公共场所的管理者、经营者们要加强管理,出入这些场所的人也应警惕,具有防范意识,让犯罪分子无可乘之机,下面请看以下佰佰安全网为您带来的安全科普知识,希望对您的生活有所帮助。


责任编辑:慕丹萍

点赞数 推荐 0
收藏数 收藏 0

关键词

  • 被告人
  • 恶势力
  • 犯罪集团
  • 评论
  • 评论
以下网友言论不代表佰佰安全网观点 发表
为更好的为公众说明安全知识的重要性,本站引用了部分来源于网络的图片插图,无任何商业性目的。适用于《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六条“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向公众提供的作品中适当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之规定。如果权利人认为受到影响,请与我方联系,我方核实后立即删除。

今日关注

佰佰原创

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