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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无证驾驶套用车牌 心存侥幸被罚7000元

2018-12-18 12:43:33 来源:山西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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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只在工地上开过车,没有驾驶证,还套着其他车的牌照,载着工友,大摇大摆开着一辆重型货车,从太原一路开到晋济高速泽州收费站……

只在工地上开过车,没有驾驶证,还套着其他车的牌照,载着工友,大摇大摆开着一辆重型货车,从太原一路开到晋济高速泽州收费站……近日,一起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且套用他车号牌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被高速三支队八大队民警查获。

12月12日,高速三支队八大队民警正在晋济高速泽州收费站开展涉牌涉证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中午一时许,一辆黄色重型货车映入民警武立清的眼帘,由于该车辆驾驶员在看到民警执勤后,明显神态紧张,民警便立刻上前检查。当民警要求驾驶员贾某出示驾驶证及行驶证时,贾某只能出示车辆行驶证,并称驾驶证忘在工地的小车内了。细心的民警通过贾某出示的行车证,发现所查车辆似乎和行车证上的车辆有细微差别,果不其然,最终民警发现车辆大架号和行车证上的不一样,所查车辆涉嫌套用他车号牌。在进一步通过公安网对驾驶员和车辆信息进行比对时,最终确定驾驶员贾某系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且所驾驶的车辆套用他车号牌。

据贾某交代,其在山西太原和河南登封某工地往返干活,有两辆重型货车,外形酷似,但其中只有一辆车有保险和牌照。12月12日,贾某因着急去河南干活,便将牌照挂在无牌车上从太原驶向河南,一路狂奔300多公里。当到达晋济高速泽州收费站时,想着中午1点交警应该吃饭休息去了,不料被民警逮个正着。当民警询问贾某没有驾驶证怎么敢开重型货车,其居然回答说在工地干活时经常开,已经很熟练了,只是运气不好被民警查住。

随后,民警对贾某及车上乘员李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和教育,并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其作出罚款7000元的行政处罚。高速交警再次呼吁广大驾驶员,无证驾驶和套用他车号牌都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切勿怀有侥幸心理,最终害人害己。

[法律相关规定]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规定: 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人应当按照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机动车;驾驶机动车时,应当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

(二)改变机动车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或者车辆识别代号;

(三)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四)使用其他机动车的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第三款规定: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四、《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八十九条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被暂扣期间,驾驶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或者摩托车的,处三百元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驾驶其他机动车的,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五、《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九十一条第三款规定: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五千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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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慕丹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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