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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团伙印制“假通知书” 诈骗四十余名学生家长

2018-12-14 09:49:08 来源: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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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今年以来,以社会人员张某某为首的诈骗团伙,通过教育辅导机构、“小饭桌”等招揽生源的方式,印制了“假通知书”,收取四十余名学生家长办理上学费用100余万元,实施招生诈骗活动,经公安机关全力侦破,犯罪人员已被刑拘并依法处理。

今年以来,以社会人员张某某为首的诈骗团伙,通过教育辅导机构、“小饭桌”等招揽生源的方式,印制了“假通知书”,收取四十余名学生家长办理上学费用100余万元,实施招生诈骗活动,经公安机关全力侦破,犯罪人员已被刑拘并依法处理。

近日,邯郸市丛台区百师辅导学校温某某、孙某某又以收取升学保证金的名义进行虚假招生行为,骗取钱财,收受学生家长李某某2万元,承诺为其找关系帮助办理进入某民办初中学校就读,事件被媒体公开报道。邯郸市丛台区教育体育局对该机构违规行为进行了核查,情况属实,立即对其作出警告处理,并全区予以通报,责令举办者作出深刻检查,机构限期整改,全额退还所收费用。

另据群众反映,个别学校工作人员存在与培训机构和社会人员内外勾结,谋取私利的行为。

上述违法、违规行为严重侵犯了群众利益,给邯郸教育造成了恶劣影响。

在此,邯郸市教育局郑重声明:

全市各公办、民办中小学校要全面落实“阳光招生”,公办学校坚持“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民办学校按照有关招生规定进行招生入学。

对于民办学校违反提前组织招生考试或变相进行违规招生的行为,一经查实,一票否决,学校当年不得参与评优评先;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的处罚;对责任人依据相关规定,严肃追究纪律责任。

对于校外培训机构超出培训范围违反相关规定的,已办理办学许可证的责令其限期整改并依法依规予以处理,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不达标的,视情况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处罚;未办理办学许可证的,责令其停止办学;对培训机构的举办者,严肃问责,涉嫌违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对于公办学校参与民办学校、校外培训机构违规招生行为的,涉及校长以权谋私的,依法依规,先免职,后处理,严肃问责。涉及学校干部和教师的,依法依规从严从重处理。

市教育局对全市各中小学校的违规招生行为“零容忍”。请广大家长务必提高警惕,仔细甑辨,不要听信社会机构的虚假招生和违规招生宣传,不要听信所谓“能人”的蛊惑,不要听信各种违规招生承诺,以免利益受到损害。如遇到类似违规招生或“招生诈骗”情况可拨打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电话进行举报,一经核实,将严肃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欢迎各位家长提供各类证据及线索,依法维护权益。

特此声明!

邯郸市教育局

2018年12月12日

欢迎监督举报

犯罪团伙印制“假通知书”  诈骗四十余名学生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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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慕丹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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