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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因债务纠纷为泄愤 狂砸他人车辆被抓

2018-12-14 09:05:09 来源:延边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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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一名外地男子因债务纠纷为泄私愤,伙同他人从桦甸市窜入敦化林业局某小区实施砸车违法行为。

近日,一名外地男子因债务纠纷为泄私愤,伙同他人从桦甸市窜入敦化林业局某小区实施砸车违法行为。敦化森林公安局林峰派出所接到报警后,迅速出击,破获了这起故意损毁财物案件,并在桦甸市将嫌疑违法行为人刘某抓获。

11月27日早上,敦化森林公安局林峰派出所接到报案称:敦化林业局某小区居民何某停放在楼下的轿车被人砸坏。经民警初步勘查,何某的轿车车前后灯、挡风玻璃、倒车镜、两侧车门玻璃均被砸坏。经过民警对案发现场周边走访排查和调取视频监控综合分析,发现一男子用铁棒子将受害人的车四周砸一遍,前后仅用20秒的时间。砸完车后,嫌疑人上了一辆车牌为“吉B9****”的车逃走。民警根据掌握的车牌号,很快查找到该车主桦甸市某乡镇居民刘某。林峰派出所立即将案情向局领导汇报,局长李本三指示,嫌疑人从异地到辖区作案,气焰嚣张,必须快侦快办,从严打击。

11月29日,民警驱车前往桦甸市某乡镇,在当地警方的配合下找到刘某家,发现院内停放着一辆与现场出现相同牌号的车辆。按照事前制订好的抓捕方案,民警迅速将正在屋内炕上睡觉的刘某抓获,并对刘某依法进行讯问。

据刘某交代,他的朋友杨某(在逃)与受害人何某有债务纠纷,杨某为泄私愤,准备到敦化砸了何某的轿车,便将此想法告诉了刘某,要求刘某开车送他到敦化实施砸车违法行为。而刘某在明知违法的情况下没有阻止,于11月26日开车拉着杨某到敦化林业局某小区,对何某实施砸车报复,又开车将杨某送回桦甸。

目前,刘某因涉嫌故意损坏公私财物违法行为,被处以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责任编辑:慕丹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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