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物 手机

撞人后从医院逃跑 还捎走伤者自行车

2018-12-10 15:55:21 来源:每日新报
1832人阅读 0条评论
导语:

骑电动三蹦子撞人后本应好好给人看病,但男子李某某却编了个瞎话,从医院驾驶他的电动三蹦子逃走了。更让人可气的是,他居然把被撞者价值近8000元的自行车也给带走了。

骑电动三蹦子撞人后本应好好给人看病,但男子李某某却编了个瞎话,从医院驾驶他的电动三蹦子逃走了。更让人可气的是,他居然把被撞者价值近8000元的自行车也给带走了。日前,河西区人民法院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李某某拘役四个月,缓刑四个月。在缓刑考验期间,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2018年7月9日10时许,被告人李某某驾驶电动三轮车与骑自行车的被害人刘某在天津市河西区复兴门地铁站附近发生交通事故,后双方到天津市第四医院就医。被告人李某某以携带钱款不够为由,驾驶电动三轮车携带被害人刘某的自行车逃离天津市第四医院,后将自行车弃至本市津南区。经鉴定,被害人刘某的捷安特自行车价值人民币7920元。2018年7月14日被告人李某某被民警抓获。案发后,被告人李某某赔偿了被害人刘某全部经济损失,并得到谅解。

法院认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李某某犯故意毁坏财物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李某某具有以下量刑情节:坦白、自愿认罪认罚、赔偿被害人全部经济损失并得到谅解。

佰佰安全网提醒:公共场所的管理者、经营者们要加强管理,出入这些场所的人也应警惕,具有防范意识,让犯罪分子无可乘之机,下面请看以下佰佰安全网为您带来的安全科普知识,希望对您的生活有所帮助。


责任编辑:慕丹萍

点赞数 推荐 0
收藏数 收藏 0

关键词

  • 撞人
  • 医院
  • 自行车
  • 逃跑
  • 评论
  • 评论
以下网友言论不代表佰佰安全网观点 发表
为更好的为公众说明安全知识的重要性,本站引用了部分来源于网络的图片插图,无任何商业性目的。适用于《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六条“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向公众提供的作品中适当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之规定。如果权利人认为受到影响,请与我方联系,我方核实后立即删除。

今日关注

佰佰原创

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