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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泉破获特大网络贩卖枪支案

2018-12-06 14:02:29 来源:燕赵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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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石家庄市鹿泉区公安局对外发布,获鹿派出所历时六个多月的缜密侦查和艰苦奋战,辗转多个省市,成功破获部督特大网络贩卖枪支案。

12月4日,石家庄市鹿泉区公安局对外发布,获鹿派出所历时六个多月的缜密侦查和艰苦奋战,辗转多个省市,成功破获部督特大网络贩卖枪支案。抓获嫌疑人10名,缴获气步枪和火柴枪38把、火药枪及气枪15把;各类手枪弹、步枪弹、发令弹及火药弹等4200余发,钢珠弹、玻璃弹4000发、手枪及步枪弹匣8套。

今年6月初,石家庄市鹿泉区公安局获鹿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得到一条重要线索,在石家庄市鹿泉区某大学附近有人非法持有枪支。民警根据线索掌握准确位置,将在附近一饭店打工的于某当场抓获,并在其住所搜出自制火药弹和火药枪。

经审讯,于某(男,29岁,山东省桓台县人)如实供述了于今年5月份多次以微信转账的形式,在网上与一名叫张某的男子联系,购买自制火药枪的犯罪事实。鉴于案情重大,鹿泉区公安局立即抽调精兵强将,成立专案组。因该案涉案人员复杂,后经逐级上报,该案被公安部列为挂牌督办案件。专案组民警经过明察暗访,于6月9日将张某成功抓获,并当场搜出大量成品及半成品的火药枪、仿真手枪及发令枪、火药弹和射钉弹等枪支零配件。

据嫌疑人张某(男,20岁,沧州市人)交代,2018年2月至6月期间,其通过吴某(男,52岁,石家庄桥东区人)以及江苏连云港苏某(男,28岁,江苏省连云港市人)处网购大量金属火柴枪、枪管等制作工具,在其住处自制大口径火药枪和火药子弹,拆散后通过某快递业务员余某(女,34岁,保定市人)寄给购买人。

民警循线追查,得知张某将部分改装火药枪出售给山东籍赵某(男,30岁,山东省淄博市人)。6月13日专案组民警远赴山东淄博将嫌疑人赵某成功抓获。经进一步深挖,赵某已将购买的枪支出售给陆某(男,38岁,广西桂林市人),其余分别交予付某(男,30岁,山东省淄博市人)、彭某(男,50岁,山东省淄博市人)及陈某(男,38岁,广西桂林市人)等人保管使用。民警又远赴云南、广西、江苏、山东等多地,行程一万余公里,在当地警方的大力配合下,于近期先后将犯罪嫌疑人付某、彭某和陈某抓获归案。经审讯,嫌疑人张某、于某、赵某等人对其制造、贩卖枪支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截至11月30日,张某等10名嫌疑人全部落网,鹿泉警方以涉嫌网络贩卖枪支,将所有涉案人员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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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慕丹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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