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物 手机

男子强迫交易出售烟花 被警方抓获

2018-12-04 13:10:16 来源:宁波晚报
1746人阅读 0条评论
导语:

近日,象山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林某、被告人谢某涉嫌恶势力强迫交易罪一案并当庭宣判。

近日,象山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林某、被告人谢某涉嫌恶势力强迫交易罪一案并当庭宣判。

今年2月期间,本案被告人林某纠集被告人谢某等人形成恶势力团伙, 多次至石浦镇某水产加工园区,以威胁的手段强行向该园区内多家公司高价出售烟花,谋取非法利益,前后共售出20余箱烟花。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林某、谢某结伙以威胁手段,强迫他人购买商品,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强迫交易罪。其中,被告人林某在共同强迫交易犯罪中起主要作用,并属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被告人谢某在共同强迫交易犯罪中起次要作用,但其在判决宣告以前犯有他罪,依法应当数罪并罚。最终,法院当庭宣判被告人林某犯强迫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被告人谢某犯强迫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与其他犯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本案中违法所得人民币10000元,予以继续追缴并责令退赔各被害单位。

象山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黄振贤说:“本案中,被告人利用自身在当地的‘影响力’,通过威胁手段强迫交易,严重扰乱当地社会经济秩序。我们在认定犯罪事实的基础上,对此类涉恶案件依法从重从严打击,着力为民营企业的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佰佰安全网提醒:公共场所的管理者、经营者们要加强管理,出入这些场所的人也应警惕,具有防范意识,让犯罪分子无可乘之机,下面请看以下佰佰安全网为您带来的安全科普知识,希望对您的生活有所帮助。


责任编辑:慕丹萍

点赞数 推荐 0
收藏数 收藏 0

关键词

  • 烟花
  • 罚款
  • 男子
  • 评论
  • 评论
以下网友言论不代表佰佰安全网观点 发表
为更好的为公众说明安全知识的重要性,本站引用了部分来源于网络的图片插图,无任何商业性目的。适用于《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六条“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向公众提供的作品中适当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之规定。如果权利人认为受到影响,请与我方联系,我方核实后立即删除。

今日关注

佰佰原创

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