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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岁少年抢劫17块钱 构成抢劫罪

2018-11-21 12:32:37 来源:华商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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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深夜的小胡同里,18岁小伙持刀抢劫17元钱,受害人哭诉自己因与家人有矛盾,来沈打工,生活不易。抢劫的小伙自称,听闻这个情况后,他觉得受害人的生活遭遇与自己同病相怜,因此想把17元钱还给受害人,对方没敢要。

深夜的小胡同里,18岁小伙持刀抢劫17元钱,受害人哭诉自己因与家人有矛盾,来沈打工,生活不易。抢劫的小伙自称,听闻这个情况后,他觉得受害人的生活遭遇与自己同病相怜,因此想把17元钱还给受害人,对方没敢要。但小伙的行为已经涉嫌抢劫罪。

11月7日,沈阳市公安局沈河分局接到110警情后快速反应、果断出击,仅用1个多小时,抓获一名持刀抢劫嫌疑人。

当天22时许,沈河区大西电子市场南门附近的一个小胡同里,从新民市来沈打工的一对姐弟胡女士(女,25岁,新民人)和黄先生(男,24岁,新民人)下班回家途中,遭遇一名男子持刀抢劫。男子戴着黑色口罩,手里拿一把50厘米长的西瓜刀。男子对黄先生拳打脚踢,持刀胁迫二人。胡女士从书包里掏出17元钱交给抢劫男子。

突遭意外,年轻的胡女士非常害怕,对男子哭诉称,他们姐弟二人因和家里人吵架了,于是来到沈阳打工,生活非常不容易。

让两名受害人意外的是,听闻胡女士的哭诉后,抢劫男子居然心软了,想把钱还给他们。胡女士和弟弟哪里敢收回,只想赶紧逃离,于是被抢劫男子放走了。

随后,两名受害人报警。沈阳市公安局沈河分局斗姆宫派出所立即出警。民警从被害人处了解到了案情,并从受害人的讲述中分析出,抢劫男子作案手法生涩,且没有在作案过程中取得足够的钱财,很有可能会再次作案。

根据这一分析,民警驾驶警车,同受害人一起,在案发地点周边展开地毯式搜寻。很快,在案发地点附近一个楼道口内,民警发现一个体貌特征与抢劫男子很相似的可疑男子。经受害人辨认,确定是抢劫的男子。男子被民警抓获。

经讯问,抢劫男子姓金,今年18岁,新民市人。金某对持刀抢劫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金某称,当天晚上,他因和父亲吵架,一气之下拿了一把西瓜刀出门,想找人打架出出气。在抢劫作案后,听闻受害人的哭诉,发现受害人和自己是老乡,并且都是因为和家人吵架闹翻,年纪轻轻便离家。金某觉得彼此的遭遇很相似,称自己顿时感觉有点不忍,想把钱还回去,但是对方挨了打,不敢收。随后,金某在附近找了个地方抽烟,没想到很快被民警抓获。

目前,犯罪嫌疑人金某因涉嫌抢劫罪,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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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慕丹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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