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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男子持刀伤人 意识不清砍错人

2018-11-20 09:38:41 来源:楚天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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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男子酒醉后跟人打架,本想拿刀报仇,却因为意识不清砍错了人。记者18日从武汉市硚口区检察院获悉,男子别某因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

男子酒醉后跟人打架,本想拿刀报仇,却因为意识不清砍错了人。记者18日从武汉市硚口区检察院获悉,男子别某因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

2017年9月5日,武汉市硚口区居民陈先生在火锅店进餐时遭遇了一场无妄之灾。那天,他正在吧台结账,两名男子突然持刀冲进店里,其中一名男子二话不说,直接对其左臂砍了一刀。9月21日,砍人男子别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据别某交代,他之所以砍伤陈先生,是因为酒后意识不清,认错了人。

据了解,别某今年25岁,湖北仙桃人。事发当晚,他与朋友在硚口区的一家火锅店吃饭。期间,由于喝的有点多,别某对店里一名女服务员出言调戏,正好赶上厨师从后厨出来喊这名女服务员吃饭,发生争执后别某上前扇了厨师两巴掌,在经理的劝说之下厨师回到了后厨。而此时,又因旁边一桌的顾客张某看了别某一眼,别某二话不说,上前打了张某两耳光,张某气愤之下还了别某一耳光,两桌顾客随即扭打在一起。火锅店老板和老板娘见状赶忙上去劝阻,将两桌顾客拉开,并把别某推到了门外。

本以为一场冲突就此平息,没想到别某出门就让朋友去他家取了两把刀,准备回火锅店报仇。不一会,两人持刀冲进火锅店,结果刚好遇上在结账的陈先生,别某误以为陈先生是与其发生纠纷的顾客张某,在没认清人的情况下,上去直接砍了陈先生一刀,致使其左上肢外伤,经鉴定,损伤程度为轻微伤。

2018年3月26日,武汉市硚口区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别某有期徒刑七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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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慕丹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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