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晚,六安市裕安区一小区某住户家起火。起火原因是房屋租户江某故意放火。目前江某被刑拘。
11月11日晚,六安市裕安区一小区某住户家起火。起火原因是房屋租户江某故意放火。目前江某被刑拘。
11日21时许,裕安公安分局接到犯罪嫌疑人江某电话报警称,自己放火将家中卧室烧了,民警随后赶到。据了解,江某今年57岁,六安金安区人,租住在裕安区火车站附近某小区。事发当晚,江某邀前夫孙某来租住处吃饭喝酒。其间,二人吵了起来。此后,孙某便进入主卧室睡觉,对江某不予理会。江某气不过,便买了一壶酒精回家,并洒在孙某的被子上,吓唬孙某说,若不离开就点火。结果孙某不以为然,激动之下江某掏出打火机点燃被子。事后,因火势无法控制,江某拨报警。据悉,大火造成江某租住处主卧及楼上住户房间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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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慕丹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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