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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因“隔夜酒驾“ 被罚7500

2018-11-13 13:28:03 来源:河南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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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今天上午,周口市交警支队直属三大队民警在查处一起酒驾违法行为时,该驾驶员理直气壮地质问民警。

开车哪敢喝酒啊!我是头天晚上喝的,这也算酒驾呀?”

今天上午,周口市交警支队直属三大队民警在查处一起酒驾违法行为时,该驾驶员理直气壮地质问民警。

11月12日上午10时,直属三大队民警在周口市龙源路与交通路口附近执勤时,发现豫P89174中型普通货车(经查,该车属于营运货车)驾驶人路某涉嫌酒后驾驶。民警感觉也奇怪,难道这个驾驶人大早上也喝酒?为及时固定证据,民警需要对驾驶人路某进行了呼吸式酒精测试。

开始路某拒绝配合,一再声称自己今天没喝酒,自己从来没有酒后开过车。三大队副大队长刘红鹏对路某进行了酒驾相关知识的宣讲:“驾驶人是否酒驾重点不在于是否“隔夜”,而是以人血液酒精浓度测试结果为标准,只要体内酒精含量超标,不论距饮酒的时间过去多久,此时驾驶机动车仍属于酒驾。”

最后,测试结果显示路某血液中的乙醇浓度为68mg/100ml,属酒后驾驶。面对这样的测试结果,驾驶员路某傻了眼,想不到过了一夜酒精浓度还那么高。

男子因“隔夜酒驾“  被罚7500

刘红鹏立即指挥民警将酒驾的路某带到支队办案中心作进一步处理。在办案中心,民警曹中山在核查路某的身份信息时,惊诧地发现该驾驶人提供的驾驶证竟不是他本人的,其本人尚未取得驾驶证。看到民警已经掌握确切的信息,该驾驶人承认了自己还没有考取驾驶证,抱着侥幸心理套用他人的驾驶证,换上自己的照片,应付交警的执法检查的事实。

最终,路某因酒后驾驶营运货车、使用他人驾驶证等多项交通违法行为被直属三大队依法处以7500元罚款、拘留18日。因为其酒后驾驶营运车辆,路某 5年之内还不得考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禁驾5年)。


佰佰安全网提示:酒精在人体内的代谢速率是有限度的,一般每小时仅能代谢10克至15克酒精。就是说,喝一杯啤酒或半两白酒,最好等到10个小时后再开车,喝2瓶啤酒或低度白酒3两,最好在24小时后再开车,如果,喝酒的酒精度数更高、量更大,就要过更长时间才可以开车。


责任编辑:慕丹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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