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对一起“牢头狱霸”案作出判决,服刑人员戎某在狱中犯敲诈勒索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八个月,与前罪剩余刑期二个月零五天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零八个月。
日前,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对一起“牢头狱霸”案作出判决,服刑人员戎某在狱中犯敲诈勒索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八个月,与前罪剩余刑期二个月零五天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零八个月;服刑人员张某犯敲诈勒索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与前罪剩余刑期十个月零九天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零四个月。这起“牢头狱霸”案是由石家庄市冀中南地区人民检察院监督侦办并提起公诉的。
据石家庄市冀中南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芳栋介绍,今年7月,该院在开展保护在押人员权益专项活动中发现,石家庄市某监狱服刑人员戎某利用担任监区服刑人员值班组组长身份,对完不成任务的服刑人员进行体罚,通过威胁敲诈达到收取钱财的目的。
听取驻狱检察室人员的汇报后,李芳栋指示检察人员在初步核实固定证据后,按照规定移送有管辖权的监狱侦查。随后,抽调人员组成专门小组开展工作,向监狱发出线索移送通知书和立案通知书,监督监狱进行立案侦查。
据悉,戎某2011年6月因犯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2013年6月,因犯非法拘禁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撤销犯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的缓刑,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零三个月。2016年11月,法院将其暂予监外执行。2017年4月,法院决定将其收监执行。2017年5月,戎某到该监狱服刑。
经查,今年6月至8月间,戎某利用其监区服刑人员值班组组长的身份,让没有完成任务和不听话、不顺眼、不服气的服刑人员收工后在监舍以标准军姿的姿势静蹲3个多小时,或者连续擦楼道2个多小时。48岁的服刑人员胡某因实在受不了,就去找戎某,问“能不能照顾照顾”。戎某给了他一个电话号码,让其联系后打款3000元。
胡某通过亲情电话联系上自己的妻子,让她按照要求如数把钱给了对方。胡某表示,“打完钱后,明显不受欺负了。”从此,给钱就不受惩罚不受欺负成了公开的潜规则,戎某也越来越变本加厉。
监狱立案侦查后查明:戎某给别人的电话号码正是其妻子崔某的电话。每次有人找到戎某要求照顾时,他便把电话号码直接或通过中间人给对方,对方再通过家属或朋友微信转账给崔某。其间,崔某共收到10余名服刑人员微信转账资金4万元。
此外还查明:服刑人员张某受戎某指使,在监区向其他服刑人员高价兜售监狱明令禁止的香烟,收取5名服刑人员家属钱财共计6000元。后张某将其中的3800元给了戎某(崔某取出),自留下2200元。
案发后,在检察人员大力监督和努力下,崔某等人已向被害人退还全部赃款4.6万元。
在此案办理中,检察机关全程监督引导侦查,制定补充侦查提纲,指导补充完善证据。9月12日,石家庄市冀中南地区检察院向石家庄市桥西区法院提起公诉。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作出上述判决。现在,冀中南地区检察院就该案暴露出的问题和漏洞,已经向监狱方面提出了检察建议,并逐项监督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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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慕丹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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