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21时22分,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宽城大队二中队民警在农安北街对车辆进行例行检查。此时,一辆吉A0***0号轻型货车沿农安北街由北向南行驶过来。
11月5日21时22分,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宽城大队二中队民警在农安北街对车辆进行例行检查。此时,一辆吉A0***0号轻型货车沿农安北街由北向南行驶过来。
民警要求该车驾驶员王某出示驾驶证及行车证时,闻到其身上有浓重酒气。经过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显示为56mg/100ml,王某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而该车还是营运车辆。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王某因饮酒后驾驶营运车辆,将被处以罚款5000元,吊销驾驶证,15日行政拘留的处罚。
生活中交通事故频频发生,而司机朋友们往往不会在意,反而会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在此,佰佰安全网小编提醒您,日常多掌握一些交通安全知识,那么安全就会多一点。下面请看以下佰佰安全网为您带来的安全科普知识,希望对您的生活有所帮助。
责任编辑:慕丹萍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