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物 手机

三男子骗取国家退耕还林款 被警方抓获

2018-11-05 12:52:28 来源:张家口发布
1609人阅读 0条评论
导语:

近日,怀安县人民法院对一起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案件进行了公开宣判。

2005年被告人郭某、宋某、范某在协助怀安县柴沟堡镇政府从事退耕还林工作时,分别利用各自担任第十屯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村党支部副书记、村会计的职务便利,共同协商将村委会公开拍卖剩余的耕地私自承包,并冒用亲属名义退耕还林,骗取国家退耕还林款共计271540元。其中被告人郭某冒用其亲属名义退耕还林106亩地,骗取国家退耕还林款135680元;被告人宋某冒用其亲属名义退耕还林56.14亩地,骗取国家退耕还林款71860元;被告人范某冒用其亲属名义退耕还林50亩地,骗取国家退耕还林款64000元。

三被告人冒用亲属名义退耕还林,骗取国家退耕还林款,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贪污罪,且属于共同犯罪。最终判决被告人郭某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0元;被告人宋某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0元;被告人范某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0元。三被告人的非法所得依法追缴,上缴国库。

佰佰安全网提醒:公共场所的管理者、经营者们要加强管理,出入这些场所的人也应警惕,具有防范意识,让犯罪分子无可乘之机。下面请看以下佰佰安全网为您带来的安全科普知识,希望对您的生活有所帮助。


责任编辑:慕丹萍

点赞数 推荐 0
收藏数 收藏 0

关键词

  • 被告人
  • 贪污罪
  • 数额
  • 评论
  • 评论
以下网友言论不代表佰佰安全网观点 发表
为更好的为公众说明安全知识的重要性,本站引用了部分来源于网络的图片插图,无任何商业性目的。适用于《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六条“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向公众提供的作品中适当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之规定。如果权利人认为受到影响,请与我方联系,我方核实后立即删除。

今日关注

佰佰原创

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