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某因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依据《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驾驶证扣12分,罚款200元。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中。
10月29日上午9时40分左右,交警大队铁骑队执勤人员在光明路路与人民路交叉口执勤检查车辆,由南向北驶来一辆白色的名爵轿车没有悬挂车牌照,执勤交警示意其停车后上前让司机谷某出示临时牌照,出示后发现临时牌照已过期,遂让其出示行车证和驾驶证,谷某当时没有出示,这时从路口西边正常行驶一辆三轮车,执勤交警对司机谷某说:“您先熄火”,谷某继续往前挪行了几米,眼看就要撞到前方的三轮车了,车辆仍然不踩刹车,执勤交警赶紧过去从车窗伸手示意让其停车,出乎意料的一幕发生了,驾车员谷某突然加大油门,交警人员手臂在车窗内根本无法松手只能抓紧车窗,就这样被驾驶车辆强制拖行几十米!在拖行期间,执勤交警一直大声喊到“驾驶员停车!停车!”谷某仍不予理会,就在危险紧急时刻,交警大队五中队驾驶巡逻警车恰好经过该路口,当目睹到惊险一幕,立即启动警笛追赶上去,谷某听到警笛声才将车速放慢下来,五中队迅速将该车辆拦截下来,控制住驾驶员谷某,向大队汇报,并及时将执勤交警送往医院,执勤交警双臂几处擦伤并留院观察,目前已无大碍,而在交警被拖行过程中执勤服装被磨损,手机被损坏,如果不是交警五中队恰好行驶至该路口巡逻,及时控制涉嫌车辆,后果将不堪设想!
交警大队民警控制涉嫌妨碍执行公务人员谷某
交警大队大队领导到县医院急诊看望慰问受伤执勤交警
城关镇派出所民警来到县医院向执勤交警询问笔录
目前,该男子谷某已被南乐县公安局以涉嫌妨害执行公务依法拘留。另外,谷某因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依据《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驾驶证扣12分,罚款200元。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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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慕丹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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