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日,由海关缉私总署挂牌督办、扬州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王某某等人走私废物案在扬州一审宣判,被告苏州某某森公司被判罚金150万元;王某某被判有期徒刑10年,罚金100万元;梁某某被判有期徒刑7年,罚金70万元。
29日,由海关缉私总署挂牌督办、扬州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王某某等人走私废物案在扬州一审宣判,被告苏州某某森公司被判罚金150万元;王某某被判有期徒刑10年,罚金100万元;梁某某被判有期徒刑7年,罚金70万元。检方称,此案是继2014年南京走私废物案之后,江苏发生的影响最大的一起走私废物案。被告走私数量达9000余吨,作案手段复杂。在检察官的努力下,法院最终全部采纳了公诉意见。
早在2003年,王某某及其家人在国内从事回收粉末涂料的收购、销售。2009年,我国将“过期和废弃涂料、油漆”纳入《禁止进口固体废物目录》。2010年,王某某在苏州先后以妻子、父亲名义注册了苏州某某森化工有限公司,实际由其在江都区小纪镇从事粉末涂料收购、销售。
2013年,王某某表弟因进口回收粉末涂料,涉嫌走私废物罪被羁押,当地也有多人因此被查出、判刑。2014年,王某某接到韩国某公司向其推销回收粉末涂料的电话。经不起巨额利润的诱惑,当年4月初,王某某与梁某某共谋后,决定先在港口试点。为了不被发现,他要求韩国某公司提供小批量品质较好的回收粉末涂料通关,并选择比较忙碌的港口诸如青岛和上海,主动要求检验,为之后的大批量进口做准备并规避海关查处。
检方查实,从2014年4月至2017年6月间,王某某、梁某某先后以多种方式进口回收粉末涂料,先后采用一系列非法手段逃避海关监管,陆续从日本、美国、欧洲等进口回收粉末涂料199单累计数量达9343.151吨。
曾有两次,王某某要进口的回收粉末涂料被抽检,王某某竟选择先退货,然后让货物经由韩国“转一圈”后再次入境,以此掩人耳目。作为扬州人的王某某屡次选择青岛和上海这样的忙碌大港入境,也引起了相关部门的警觉,经侦查后终至案发。
鉴于扣押的粉末涂料证物、证人证言,以及海关现场勘验检查笔录、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技术研究所出具的报告等证据,法院最终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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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慕丹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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