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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伙指认小偷后被群殴 4名嫌犯获刑

2018-10-30 09:57:54 来源: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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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西安一公车上少年大声指认车上小偷组织,却反遭对方一行人拉下车狂殴。小偷有可能是有备而来,因为当时掏出口罩戴上以后才下车打人。

去年2月11日,有网友发帖称,2月9日早上8时许,西安一公车上少年大声指认车上小偷组织,却反遭对方一行人拉下车狂殴。小偷有可能是有备而来,因为当时掏出口罩戴上以后才下车打人。一网跟帖称,涉事小偷在多次在公交车上行窃,当天早上那伙小偷偷完一名女生的手机后,又误导女孩下车追其他人。之后,那辆公交车行驶到余家寨站时,被打少年疑似看到小偷再次行窃,便大喊“他们才是小偷”,结果被多人拖下车殴打。西安警方接到报案后成立专案组,同年2月12日晚,涉案四名犯罪嫌疑人全部抓获。经警方初步调查,四名嫌疑人均为河南固始县人,最大的41岁,最小的30岁。

近日,该案终审判决,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采纳了检察机关的抗诉意见,以抢劫罪、盗窃罪判决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八年又六个月,判处被告人周某、任某有期徒刑七年又六个月,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晋某有期徒刑六年,分别并处罚金。

被抓获的四名嫌犯。

备受关注的“陕西小伙指认小偷遭殴打事件”告破,2017年2月12日23时40分,西安市公安局就此事举行新闻发布会,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发布会现场获悉,截止当晚,涉案四名犯罪嫌疑人全部抓获,他们均为河南固始县人,于2月8日驾车从原籍窜入西安,9日作案。

西安市公安局公交分局副局长谢晓锋介绍通报了相关案情,他称,下一步,警方将对被打的王某与违法犯罪作斗争的行为进行表彰奖励。澎湃新闻从发布会现场获悉,王某是陕北人,在西安工作,二十多岁。

据谢晓锋通报,2017年2月9日12时许,王某报案称,其于当日8时许在西安市井上村西行公交车站等候256路公交车时,有一男子对其实施偷窃,但由于发现及时,偷窃未遂。

随后,王某乘上256路公交车。当车行驶至太华路立交车站时,车上一名女乘客告诉司机手机被盗,这时车上有几名男子对该乘客说偷窃其手机的人已经下车,于是该女乘客下车离开。

此时,王某发现这几名说话的男子中有之前在公交车站上对自己实施偷窃的嫌疑人,于是使用手机拍摄这几名男子并准备报警时,被其中一名男子发现。当车行驶至西铁小区站时,这几名男子强行将王某拉下车实施殴打,造成其右眉骨、下巴等处受伤。随后,打人者逃离现场,王某报案。接到报案后,西安市公安局公交分局成立2.9专案组,全力侦破案件。

西安公安局公交分局一中队队长温海峰介绍,警方通过对公交车上的监控视频进行分析,获取了嫌疑人的正面图像,对比西安市公安局近年来打击扒窃犯罪数据库的照片,获取一名嫌疑人身份。

谢晓锋通报称,专案组经过3日努力,截止2月12日晚,涉案四名犯罪嫌疑人全部抓获。经初步审查,四名嫌疑人分别为:任某,男,41岁,河南固始县人;周某,男,36岁,河南固始县人;王某,男,39岁,河南固始县人;范某,男,30岁,河南固始县人。四人于2月8日驾车从原籍窜入西安,9日作案。其中,王某、任某曾因扒窃被公安机关打击处理。至此,2.9专案顺利告破。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之中。温海峰介绍,王某报案称女性乘客被偷手机,经查询报案情况,未发现该女乘客有报案记录,目前还未落实女性乘客的真实身份,警方会争取寻找到这名女性乘客。嫌疑人被抓时,身上暂未发现赃物。

温海峰还说,被打者王某的行为值得赞扬,社会需要这种正能量的人,他的行为也坚定了警方破案的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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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慕丹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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