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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车男子涉嫌酒驾 被警方罚款五千

2018-10-27 09:16:25 来源:长春交警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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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决定自10月10日起至12月31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打击假牌套牌假证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专项行动期间,交警支队在每月5日、15日、25日开展全市集中统一行动。

为有效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假牌套牌假证违法行为,净化城市道路交通环境,按照公安部交管局、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的工作部署,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决定自10月10日起至12月31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打击假牌套牌假证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专项行动期间,交警支队在每月5日、15日、25日开展全市集中统一行动。

10月25日晚,长春交警开展全市集中统一行动,在全市范围内打击假牌套牌假证违法行为的同时,也重点查处酒驾、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20时许,交通治安巡逻大队合心中队民警正在执行酒后驾驶查处任务,对过往车辆进行酒精检测。在此过程中,民警发现车号为吉AZ7***的出租车驾驶员神色慌张,看到民警走向该车准备进行检查时,竟意图驶离。

出租车男子涉嫌酒驾  被警方罚款五千

民警发现这个情况后,立即将该名驾驶员控制住,并拔下该车钥匙。经排查,这名驾驶员有酒后驾驶营运车辆嫌疑,于是民警将其带回中队做进一步酒精检测。

经呼吸式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显示驾驶员娄某春酒精含量为51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娄某春因饮酒后驾驶营运车辆,被处以行政拘留15天,罚款5000元,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考取的处罚。

出租车男子涉嫌酒驾  被警方罚款五千

21时15分许,二道区交警大队民警在东部快速路东新路下桥口处设卡,对经过车辆进行例行检查。这时,一辆吉A9X***号小型机动车由北向南行驶过来。民警通过呼吸式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显示该车驾驶员岳某峰酒精含量为146mg/100ml,涉嫌醉酒驾车。随后,民警对其进行了抽血检测。

民警经公安信息网查询,还发现岳某峰未考取过任何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他将面临罚款2000元,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的处罚。

待抽血检测结果出来后,如果确定岳某峰为醉酒驾车的话,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他还将面临拘役1至6个月的处罚。

据统计,在25日晚的全市集中统一行动中,长春交警共查获饮酒驾车34人,涉嫌醉酒驾车4人,假牌套牌假证违法行为6件。

生活中交通事故频频发生,而司机朋友们往往不会在意,反而会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在此,佰佰安全网小编提醒您,日常多掌握一些交通安全知识,那么安全就会多一点。下面请看以下佰佰安全网为您带来的安全科普知识,希望对您的生活有所帮助。


责任编辑:慕丹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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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 道路交通安全法
  • 假证
  • 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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