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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玩“阴阳合同”手段阴险毒辣 被警方抓获

2018-10-25 13:39:57 来源:浙江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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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陈新昌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行贿罪,妨害作证罪,伪造公司、事业单位印章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办案资料

“现在谈的都是生意,不动脑子的古惑仔,永远都是古惑仔。”电影《黑社会》中的这句台词,颇像绍兴“黑老大”陈新昌的“人生信条”。

今年8月22日,绍兴市中级法院二审裁定:陈新昌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行贿罪,妨害作证罪,伪造公司、事业单位印章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裁定书厚达360页,举证陈新昌等人的犯罪事实的证人就有400多人。

被抓时,陈新昌的资产高达10多亿元。绍兴几个高档小区、商务楼、学校等,都出自陈新昌手里的“中实建设集团”(下称“中实集团”)。然而与陈新昌打过交道的人都知道,此人扩大商业版图的手段绝不光彩。

昨天,绍兴警方公布了这个“黑老大”的斑斑劣迹。

蹊跷的“拦人退地”

2015年8月26日,绍兴越城区公安分局灵芝派出所接到报警,称绍兴市国土局某领导干部被人跟踪多日,甚至还被人强行阻拦不让离开。

经过调查,民警得知,此事与当时拍卖的一块土地有关。绍兴一家叫“银丰”的房开公司曾拍下这块土地,但随后又以存在开发障碍等问题提出退地。相关职能部门做了多次协调,研究了几套方案,但“银丰”都不同意,提出要拿到15亿元的赔偿金才愿息事宁人。

期间,“银丰”的“股东”一直纠缠相关部门,要求给“说法”,8月26日,甚至拦下国土局某领导,强行要求退地。警方深入调查后发现,“银丰”背后的大老板其实是中实集团的陈新昌。而强行拦阻国土局领导的两个人中,一人就是陈新昌的弟弟。事后,这两人被警方控制。

经查,上世纪90年代初,陈新昌在建筑行业白手起家,积累了一定资本,成立了公司;他还曾担任过村支书、市区两级人大代表,有着丰富的人脉和错综复杂的社会关系。

玩“阴阳合同”手段阴险毒辣

弟弟被抓后,陈新昌更多的罪证也渐渐浮出水面。时任绍兴越城公安分局刑侦大队副大队长王伟奇透露,专案组梳理了近年来110警情、法院经济纠纷案件等资料,从中找到了有关陈新昌和“中实集团”的线索百余条,材料多达300多卷。

这些材料中,出现最多的是经济纠纷,当事人一方都是和“中实集团”做过生意的包工头、项目经理等。警方由此梳理出与“中实集团”有关的30多个工程项目,对每个项目都作了分析、梳理和再调查。

警方发现,与这些当事人签合同时,“中实集团”会以各种理由劝说他们签订“阴阳合同”,一份金额较小的“阳合同”用于备案登记纳税,另一份“阴合同”则实际约定薪酬或交易金额,目的就是逃避纳税。合同签好后,“中实集团”又会千方百计说服当事人把“阴合同”放在他们这里保管。

“然而结账的时候,陈新昌就会对拿不出‘阴合同’的当事人说按‘阳合同’付钱。”王伟奇说,比如当事人与“中实集团”约定工资为200元一天,但“阳合同”上写的是却80元一天,这会让当事人遭受不小损失。

除此之外,陈新昌还常对合作伙伴敲诈勒索,甚至欺骗包工头让其对项目垫资,事后又赖账不给。有的当事人气不过,上门交涉,却被陈新昌的人带到会议室或直接就在陈新昌办公室里进行威胁甚至殴打,直到当事人妥协。

嚣张归嚣张,但陈新昌做事很小心,基本不会留下什么证据给当事人。当事人就算报警,最后也往往只能以经济纠纷处理,而且己方多处于缺乏证据的不利地位。

村民从见民警就躲到纷纷出来作证

2015年9月的一天清晨,30余名特警组成抓捕组,把陈新昌的老屋团团围住。当时,陈新昌正在睡觉,被抓时他也没作什么反抗。王伟奇记得,有个村民扛着锄头悄悄走到他们身边,问陈新昌是不是被抓了。“他不敢直接来问,故意回去拿把锄头,装作是路过一样。”

让专案组没想到的是,陈新昌虽然落网,但接下去的走访取证工作却进行得非常艰难。王伟奇说,当时村民们看见民警就躲,“就是怕他出来后打击报复”。

警方没有放弃。为不走漏风声,组里仅设有核心成员三四个人,人人只知道自己手里负责的工作,“不打听不过问不传言”是专案组的一条纪律。在一次次上门后,终于有村民开了口;之后,陆陆续续又上百位村民站出来作证,“做了几百份材料,堆起来占了满满一屋子”。最后,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时,光证人就有400多个。

该团伙成员悉数落网后,绍兴警方采取异地羁押、专人审查等方式,进行专案审查、深挖犯罪。身陷囹圄的陈新昌曾态度嚣张,不肯交代,民警和他“交手”时,他还恶狠狠地说:“你们不能把我怎么样”。

他不知道,他那些同伙、小弟,最后都在警方强大的攻势下,承认了那一桩桩一件件坏事,幕后指使人就是他陈新昌;他也不知道,警方不仅有证人证词,还找到了他企图销毁的证据。当这些证据在法庭上一一呈现时,这个昔日不可一世的“黑老大”,只好低头沉默……

今年5月5日,绍兴越城区法院一审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行贿罪,妨害作证罪,伪造公司、事业单位印章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陈新昌有期徒刑二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此案其余被告人也一一获刑。陈新昌等8人不服,提起上诉。绍兴市中院经审理后认为,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故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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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慕丹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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