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合肥一男子因利用微信朋友圈发布虚假广告骗取钱财,获刑1年10个月,并被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10月22日,记者从界首市人民法院获悉,近日,合肥一男子因利用微信朋友圈发布虚假广告骗取钱财,获刑1年10个月,并被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家住合肥市的被告人王某是一名90后,辍学后瞄准了微信朋友圈的巨大“商机”。自2017年7月开始,王某在全国各地微信朋友圈内发布虚假广告,以能强开并提升微粒贷、支付宝蚂蚁借呗信用额度为由,骗取他人手续费、保证金等。待他人一交费就将对方删除拉黑。半年间,他共计骗取17人钱款3.4万元。
界首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手段,多次利用互联网发布虚假广告,对不特定的多数人实施诈骗,骗取他人财物3.4万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应予以从重惩处。最终,王某获刑1年10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已缴纳);违法所得由扣押机关返还受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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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慕丹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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