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宽城区大队民警在亚泰大街与光复路交会处执勤时,发现一辆红色摩托车沿亚泰大街由北向南逆向行驶到光复路,民警立即上前将该摩托车截停。
10月16日15时30分许,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宽城区大队民警在亚泰大街与光复路交会处执勤时,发现一辆红色摩托车沿亚泰大街由北向南逆向行驶到光复路,民警立即上前将该摩托车截停。
民警让该驾驶员出示驾驶证、行车证,但该驾驶员拒不配合出示证件,并且形色慌张。于是民警将其带回中队,对其身份进行核实。
经核查,民警发现该驾驶员赵某驾驶证在13年前就已经被注销,且摩托车号牌吉AE1914登记的颜色为白色,与其所骑行的车辆不符。民警进一步调查发现,该车辆和吉AE1914号牌信息完全不一致。
民警询问该驾驶员赵某,赵某辩解称以前摩托车没有牌子,后来自己把车子借给朋友,朋友去加油站加油,加油站不给加,便不知道从哪里弄来一副牌子,然后就一直挂着了。
驾驶员赵某因无证、套用他人机动车号牌,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他将面临罚款5500元,并处行政拘留的处罚。
生活中交通事故频频发生,而司机朋友们往往不会在意,反而会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在此,佰佰安全网小编提醒您,日常多掌握一些交通安全知识,那么安全就会多一点。下面请看以下佰佰安全网为您带来的安全科普知识,希望对您的生活有所帮助。
责任编辑:慕丹萍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