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物 手机

女子上门商量婚事 偷走准公婆2万元存折

2018-10-12 10:30:05 来源:千龙网
1691人阅读 0条评论
导语:

到未来公婆家商量婚事的张某,竟趁机偷走了准公婆李某和刘某的存折,事后将“准婆婆”李某存折内的近两万元存款取出据为己有。

到未来公婆家商量婚事的张某,竟趁机偷走了准公婆李某和刘某的存折,事后将“准婆婆”李某存折内的近两万元存款取出据为己有。近日,延庆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罕见的案件,最终张某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公诉机关指控称,今年4月的一天,被告人张某到未婚夫小刘家中商量结婚事宜时,盗窃了小刘的父亲刘某两张存折和母亲李某一张存折。5月某日,在延庆区一家银行的ATM机上,张某将李某存折内的近两万元转入自己的银行卡内。值得一提的是,后来张某并未满足,甚至向小刘索要其父刘某的存折密码,未果后又盗窃了刘某身份证藏在自己与小刘的房间,企图持刘某身份证将存折内现金取出。

几天后,刘某和李某发现存折丢失后报警。民警到达现场了解情况后,将张某传唤至公安机关接受询问。

延庆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应予刑罚处罚。鉴于张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坦白,依法从轻处罚。张某自愿认罪认罚且退赔被害人损失,可酌予从轻处罚。最终,延庆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张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法官表示,虽然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有规定:“偷拿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的财物,获得谅解的,一般可以不认为是犯罪;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酌情从宽。”但在本案中,被告人张某与小刘并未到民政部门领取结婚证,因此其与被害人李某之间不存在亲属关系,且被害人李某并未谅解被告人张某的行为,故应依法追究张某的刑事责任。

在日常生活中,家庭盗窃给我们造成了经济损失,我们该如何做好基本的家庭安全防范呢?下面请看以下佰佰安全网为您带来的安全科普知识,希望对您的生活有所帮助。


责任编辑:赵秀颖

点赞数 推荐 0
收藏数 收藏 0

关键词

  • 婚事
  • 上门
  • 准公婆
  • 存折
  • 评论
  • 评论
以下网友言论不代表佰佰安全网观点 发表
为更好的为公众说明安全知识的重要性,本站引用了部分来源于网络的图片插图,无任何商业性目的。适用于《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六条“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向公众提供的作品中适当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之规定。如果权利人认为受到影响,请与我方联系,我方核实后立即删除。

今日关注

佰佰原创

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