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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克强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 推棚户区改造

2018-10-09 10:45:10 来源:一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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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0月8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进一步改善住房困难群众居住条件。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0月8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进一步改善住房困难群众居住条件。

会议要求,严格把好棚改范围和标准,坚持将老城区内脏乱差的棚户区和国有工矿区、林区、垦区棚户区作为改造重点。因地制宜调整完善棚改货币化安置政策,商品住房库存不足、房价上涨压力大的市县要尽快取消货币化安置优惠政策。

自2008年以来,我国就一直大力推进棚户区改造,2008年至2012年,我国改造各类棚户区1260万户,2013年改造320万户,2014年改造470万户以上。

上述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棚改是重大民生工程,也是发展工程。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近些年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大力推进棚改工作,累计已有1亿多棚户区居民“出棚进楼”,今年1—9月全国棚改已开工534万套、占全年任务的92%以上,对改善住房困难群众居住条件、补上发展短板、扩大有效需求等发挥了一举多得的重要作用。

今年7月,住建部曾发布消息称,棚改促进了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房价上涨较快城市,通过新建棚改安置住房,增加了住房供应;房地产库存多的城市,通过棚改货币化安置,促进了房地产去库存。

此外,棚改带动了有效投资和建材、装修、家电等消费,促进了上下游相关产业发展,对经济稳增长发挥了积极作用。2013~2017年,全国棚改完成投资约6万亿元。

按照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我国将启动新的棚改三年攻坚计划,今年开工580万套。

上述会议要求,按照今年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新的三年棚改计划,督促各地加快开工进度,加大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严格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保证分配公平,确保按时完成全年棚改任务。

中国的棚改工作很大程度上改善了城镇住房困难家庭的居住条件,但近期围绕棚改货币化安置推高三四线城市房价的争论日渐增多。

自2015年开始,政府开始推动棚改货币化安置比例的提升。简单理解就是,政府直接以货币的形式补偿被拆迁棚户区居民,而居民再到商品房市场上购置住房。

这种转变背后,正值国内房地产市场出现分化,一二线城市销售火爆,而三四线城市楼市库存压力却逐渐增大。棚改货币化安置比例的提升,客观上会帮助三四线城市楼市去库存。

我国2014年棚改货币化安置比例为9%,2015年比例为29.9%,2016年这一比例上升到了48.5%。官方数据称,2016年棚改货币化帮助地方消化了2.5亿平方米的楼市库存。

今年以来,一些地方公布的数据显示,在有效控制房地产增量的同时,棚改货币化等因素带动下楼市销售良好,一些房地产库存大的地区已经逐渐进入“库存合理区间”。

如今,三四线城市楼市库存基本去化完成,加之一些城市房价波动较大,有关需要叫停棚改货币化的声音日渐增多。

但也有专家有不同看法。

西南财经大学中国家庭金融调查与研究中心主任甘犁和其同事弋代春近日撰文称,根据中国家庭金融调查数据,在2013年至2017年的棚改货币化安置家庭中,仅20.4%的家庭重新购房,占全部购房家庭的比例仅为4.1%,对住房市场的影响非常有限。而投资性住房需求才是当前推动三四线房价迅速上涨的主要因素。

甘犁在文中表示,相对于“一刀切”的实物安置,棚改货币化安置给了家庭选择是否购房的自由,在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家庭储蓄、减轻家庭负债、增加家庭创业和工商业资产、提高家庭投资性收入提升家庭消费水平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特别是,在当前多套房比例居高的情况下,应该继续坚持棚改货币化安置。

舆论对于棚改货币化的争议引来官方关注。

住建部7月份对棚改货币化政策走向做出正式回应称,2016年以来,一些地方在房地产市场发生变化、商品住房库存已经不多的情况下,没有针对性地及时调整完善政策,棚改货币化安置比例仍然偏高。为此,住建部通过召开会议等方式,督促这些商品住房库存不足、房价上涨压力较大的市县,及时调整棚改安置政策,要采取新建棚改安置房的方式。

住建部透露,早在2017年8月,住建部就已经会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六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申报2018年棚户区改造计划任务的通知》明确,商品住宅消化周期在15个月以下的市县,应控制棚改货币化安置比例,采取新建安置房的方式。

随后的2017 年11月,住建部还会同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棚户区改造项目和资金管理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对商品住房库存不足、房价上涨压力较大的地方,仍主要采取货币化安置的2018年新开工棚改项目,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棚改专项贷款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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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武伟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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