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物 手机

泡馍店熬汤加罂粟壳 被判1年3个月缓刑赔11万余元

2018-09-29 12:12:05 来源:华商网
1615人阅读 0条评论
导语:

临潼区法院审理该院首例涉食品安全领域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泡馍店老板被判缓刑,同时要公开赔礼道歉并缴纳11万余元的惩罚性损害赔偿金。

9月27日,临潼区法院审理该院首例涉食品安全领域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泡馍店老板被判缓刑,同时要公开赔礼道歉并缴纳11万余元的惩罚性损害赔偿金。

被告人张某在西安市临潼区徐杨街道某村经营餐馆售卖泡馍。今年3月1日至4月17日,张某在熬制牛肉汤时加入罂粟壳,制成泡馍共销售获利11475元。在该案审理期间,临潼区检察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临潼区法院受理后,与刑事案件合并审理。

临潼区法院当庭作出一审判决,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1年3个月,缓刑2年,并处罚金3000元,同时在西安市级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缴纳销售价款10倍的惩罚性损害赔偿金114750元。

佰佰安全网提醒:公共场所的管理者、经营者们要加强管理,出入这些场所的人也应警惕,具有防范意识,让犯罪分子无可乘之机,下面请看以下佰佰安全网为您带来的安全科普知识,希望对您的生活有所帮助。


责任编辑:慕丹萍

点赞数 推荐 0
收藏数 收藏 0

关键词

  • 罂粟壳
  • 公益诉讼
  • 泡馍
  • 评论
  • 评论
以下网友言论不代表佰佰安全网观点 发表
为更好的为公众说明安全知识的重要性,本站引用了部分来源于网络的图片插图,无任何商业性目的。适用于《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六条“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向公众提供的作品中适当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之规定。如果权利人认为受到影响,请与我方联系,我方核实后立即删除。

今日关注

佰佰原创

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