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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酒驾摩托车 竟然还去派出所举报他人

2018-09-29 10:00:44 来源:扬子晚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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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这个摩托车驾驶人真“奇葩”——自己酒后驾驶,与他人发生纠纷,于是报警举报他人酒后驾驶,没想到自投罗网进了看守所。

这个摩托车驾驶人真“奇葩”——自己酒后驾驶,与他人发生纠纷,于是报警举报他人酒后驾驶,没想到自投罗网进了看守所。9月24日晚上10点35分左右,南京江宁东山交警中队接到报警,称在天印大道上元大街路口,自己骑着一辆摩托车和一辆轿车的驾驶人发生争执,对方是酒后驾驶。

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赶赴现场进行查看,并分别对摩托车、轿车驾驶人进行酒精测试,结果检测小轿车没有酒驾,摩托车驾驶人即报警人潘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是163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

经讯问,当晚潘某和朋友在上元大街一家饭店聚餐,期间喝了几杯白酒。散席后,潘某驾驶摩托车行驶至东山街道上元大街新医路路口时,被后面行驶过来的小轿车别了一下,差点碰到潘某,潘某便骂了对方。当潘某驾驶摩托车行驶至上元大街东新南路路口等红绿灯、准备左转弯到东新北路时,两辆“冤家路窄”,又碰面了。小轿车又从后面行驶过来,似乎又别了一下潘某骑的摩托车。潘某很气愤,于是驾驶摩托车跟在这辆小轿车后面,直至追到上元大街天印大道路口停下,两人发生争执,于是潘某拔打了122报警电话,声称小轿车驾驶人酒后驾驶。

民警在讯问中发现,潘某一直天真地以为自己骑摩托车酒驾不算违法。当民警告知摩托车也是机动车,并向他宣讲了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危害性和法律后果后,汪某这才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顿时后悔不已。

目前,对于潘某无证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且未戴安全头盔的交通违法行为,民警将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对其醉酒驾驶,民警将以涉嫌危险驾驶罪移送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佰佰安全网也提醒市民: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绝不触碰酒后驾驶这条高压线。


责任编辑:慕丹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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