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物 手机

山西闻喜原公安局副局长金勇帮助盗墓并分赃 被判无期

2018-09-26 11:11:49 来源:中新网
2898人阅读 0条评论
导语:

25日,山西省中级人民法院金勇犯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玩忽职守罪一案依法进行一审公开宣判。判处无期徒刑,追缴违法所得十六万元,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日前,山西省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运城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金勇犯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玩忽职守罪一案依法进行一审公开宣判。

25日晚间,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发布消息称,日前,山西省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运城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金勇犯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玩忽职守罪一案依法进行一审公开宣判。

被告人金勇犯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玩忽职守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追缴违法所得十六万元,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金勇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闻喜县公安局领导,在分管文物犯罪侦查大队工作期间,为盗墓团伙能顺利在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范围内实施盗墓,安排人员提供帮助并分得赃款,大肆进行盗墓活动,共盗掘古墓葬十四起十六墓,造成大量文物流失和古墓损毁。

被告人金勇犯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玩忽职守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追缴违法所得十六万元,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佰佰安全网:作为国家主要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认真履行职责罪犯。而不是和犯罪人员同流合污损害国家经济利益,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责任编辑:赵秀颖

点赞数 推荐 0
收藏数 收藏 0

关键词

  • 山西
  • 公安局
  • 副局长
  • 盗墓
  • 分赃
  • 无期
  • 评论
  • 评论
以下网友言论不代表佰佰安全网观点 发表
为更好的为公众说明安全知识的重要性,本站引用了部分来源于网络的图片插图,无任何商业性目的。适用于《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六条“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向公众提供的作品中适当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之规定。如果权利人认为受到影响,请与我方联系,我方核实后立即删除。

今日关注

佰佰原创

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