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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店诈骗顾客高额消费 三个月获利21万

2018-09-26 10:44:48 来源:浙江24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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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黑酒吧老板亲自操纵,酒托骗顾客消费谋取暴利,短短3个月诈骗21万。近日,龙游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酒托联手黑酒吧诈骗顾客的案件。

酒吧老板亲自操纵,酒托骗顾客消费谋取暴利,短短3个月诈骗21万。近日,龙游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酒托联手黑酒吧诈骗顾客的案件。

去年12月,从事承包工程业务的陈先生,通过网络认识了一美女。网聊几日后,陈先生在美女的邀请下,坐高铁到龙游的一家咖啡店见面。

见面后,两人点了一杯牛奶和一盘干果零食,边吃边聊。但是,到结账时陈先生傻眼了,消费金额竟达1480元。碍于面子,陈先生付款。

随后,陈先生报了警。一个“酒托”诈骗团伙浮出水面。

张某系龙游县人民路某咖啡店老板,为谋利,与邓某、洪某、陈某建商议以咖啡店作为“酒托”诈骗据点。

邓某、洪某、陈某建分别带领两个“酒托”团队进行诈骗,再三七分成。

2017年9月初,邓某作为“酒托”团队负责人,招募罗某、修某等6人为键盘手,在微信等聊天软件上冒充女性与男性聊天,并以交友为由要求见面,骗取被害人信任,进而获取对方的姓名、电话、工作情况等信息,之后键盘手将上述信息发送至社交软件工作群,由陈某东私发给袁某、徐某,安排两人接单。随后,袁某、徐某将男性被害人带至咖啡店消费,并将消费金额等情况反馈给陈某东,然后按照比例进行分成。

同年9月底,洪某、陈某建也组了团队。

今年1月,团伙被抓。从2017年9月至12月,共计诈骗21万余元。

案发后,张某、邓某、王某、徐某等16名被告人退出赃款共计14万余元。

近日,龙游法院作出一审宣判,张某、邓某、洪某、陈某建等10名被告人因犯诈骗罪被处有期徒刑十个月至三年二个月不等,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至50000元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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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慕丹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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