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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网上传播谣言 被警方行政拘留

2018-09-18 10:32:47 来源: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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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望城区某小区业主群中传播一条信息称:今天在望城文源中路我朋友一早遇到几个男人问路,然后围着她吹烟,接下来她就感觉要晕了,幸亏她意识到危险后呼救,刚好幸运地被熟人救下送回,回后还晕晕的,惊险一刻,请群里所有人留个心眼,以防万一。

9月14日,望城区某小区业主群中传播一条信息称:今天在望城文源中路我朋友一早遇到几个男人问路,然后围着她吹烟,接下来她就感觉要晕了,幸亏她意识到危险后呼救,刚好幸运地被熟人救下送回,回后还晕晕的,惊险一刻,请群里所有人留个心眼,以防万一。

网友将谣言转发至朋友圈

该信息被大量网友转发至朋友圈,引起群众恐慌。望城区公安局高塘岭派出所迅速展开调查。经查,网友周某于9月14日上午在文源中路遇见一男子问路,后感觉身体异常,便怀疑是该男子吸食的香烟有问题,后发布于朋友圈。望城警方迅速找到问路男子,排除其使用“迷药”嫌疑。

网友谭某在得知周某被他人问路,感觉身体异常的信息后。未经核实相关信息,添油加醋编辑“望城文源中路发现多名男子采取吹烟的方式侵害女性,提醒单身女性注意安全”的虚假信息,并将该信息转发至小区业主群,多名网友转发至朋友圈,引起社会恐慌。

目前,谭某因实施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违法行为被望城警方依法行政拘留五日。

佰佰安全网提醒

利用迷药诈骗他人钱财均系虚构,如果发现自身生命、财产遭到侵害,请及时拨打110报警。

发布或转发谣言都是违法犯罪行为,将追究法律责任。对于来路不明的信息,网友要认真甄别,转发、传播要慎重,做到不信谣、不传谣。对于恶意编造、传播谣言,扰乱社会秩序、影响社会安定的不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查处。

普法时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式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罚款。如果这种违法行为造成更严重的后果,可能构成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慕丹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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