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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猥亵学生被捕 如何防范学生遭到老师猥亵?

2018-09-07 15:56:32 来源:南国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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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9月5日上午,(广西)河池市宜州区刘三姐镇中心小学8名学生家长以自家孩子被该校一男教师猥亵为由,到宜州区委党校门口聚集(宜州区教育局现在宜州区委党校内办公),要求严惩涉事教师,并给予经济赔偿。经有关部门领导与家长协商,双方同意,待学生家长在10天内提出书面诉求后,再由有关部门研究解决。

9月5日上午,(广西)河池市宜州区刘三姐镇中心小学8名学生家长以自家孩子被该校一男教师猥亵为由,到宜州区委党校门口聚集(宜州区教育局现在宜州区委党校内办公),要求严惩涉事教师,并给予经济赔偿。经有关部门领导与家长协商,双方同意,待学生家长在10天内提出书面诉求后,再由有关部门研究解决。

针对学生家长质疑宜州区有关部门对该事件处置不力的问题,宜州区教育局通报了有关部门对此事的处置进展情况。

河池市宜州区教育局关于刘三姐镇

中心小学老师韦某立猥亵学生事件

处置进展的情况通报

2018年4月8日上午10时13分,我局接到刘三姐镇中心小学书面汇报,反映该校二年级班主任韦某立教师有猥亵学生行为。接报后,我局第一时间指派分管安全的局领导到刘三姐镇中心小学,与刘三姐镇人民政府、刘三姐镇派出所共同驻校联合调查处置。具体进展情况如下:

一、事件司法进展情况

4月8日刘三姐镇中心小学向刘三姐镇派出所报案,刘三姐镇派出所当日立案并立即传唤犯罪嫌疑人韦某立,该校也于当日对韦某立进行停课处理;4月9日刘三姐镇派出所依法移送犯罪嫌疑人韦某立到宜州区看守所拘留;5月8日刘三姐镇派出所提请区人民检察院依法逮捕犯罪嫌疑人韦某立;5月15日区人民检察院以韦某立猥亵儿童罪批准逮捕;5月16日刘三姐镇派出所宣布对犯罪嫌疑人韦某立依法逮捕;7月13日刘三姐镇派出所完成案件侦查,并于当日移送案件卷宗到区人民检察院;8月24日区人民检察院依程序返案件卷宗到刘三姐镇派出所,请该所进行补充侦查。目前案件正在按司法程序办理中。

二、我局对事件处置情况

4月17日我局与刘三姐镇人民政府、刘三姐镇司法所、刘三姐镇派出所、刘三姐镇综治办等有关领导及全体受害学生家长,在刘三姐镇召开协调会,充分听取家长对案件的处置意见。家长提出如下诉求:

(一)对韦某立依法处理;

(二)对负有责任的学校领导进行处理;

(三)对受害学生家长进行心理干预;

(四)对受害学生按意愿转学;

(五)对受害学生进行身体检查;

(六)负有责任的人员要进行经济赔偿。

针对家长提出的这些诉求,目前有关部门处置进展情况如下:

(一)关于对韦某立依法处理的诉求。涉案犯罪嫌疑人已由司法机关批捕侦办。

(二)关于对负有责任的学校领导进行处理的诉求。4月8日我局召开案件处置工作会议,并召开局班子扩大会,决定对刘三姐镇中心小学校长兰某忠、副校长李某燕予以免职处理;4月12日我局正式免去兰某忠刘三姐镇中心小学校长职务和刘三姐镇教育管理办公室主任职务,免去李某燕刘三姐镇中心小学副校长职务。7月26日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经中共河池市宜州区教育工作委员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兰某忠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刘三姐镇教育管理办公室副主任潘某勋党内警告处分。

(三)关于对受害学生家长进行心理干预的诉求。我局于4月12日、13日、16日分别派心理咨询师与有关家长了解受害学生事发后的情况,并进行初步评估,共有8位家长到咨询现场,其余家长均表示暂时不用对受害学生进行心理辅导。4月17日、4月27日我局分别再派心理咨询师在班级中进行2次团体心理辅导。两位心理咨询师面对面指导受害学生的家长如何与孩子建立良好的亲子关系及进行心理调节。5月17日,我局派心理辅导团开展全校性亲子团辅活动,让家长和孩子学会看见自己,接纳自己。

(四)关于对受害学生按意愿转学的诉求。按家长要求,我局已安排有转学意愿的部分学生转学到我区其他小学就读。

(五)关于对受害学生进行身体检查的诉求。在法医和监护人全程陪同到县级医院司法取证体检的基础上,我局应家长的要求,再次安排专项经费和工作人员于8月14日、8月20日分两次组织有关家长带孩子到柳州市妇幼保健院进行体检。

(六)关于给予经济赔偿问题。始终建议受害学生家长按司法程序提起民事诉讼解决经济赔偿诉求。9月4日,8名受害学生家长到区政府办和我局,要求区政府和我局帮助解决赔偿问题。区政府办和我局有关领导分别进行了接待,倾听家长诉求,并请家长按司法程序办理,依法依规解决赔偿问题。但家长表示不按司法程序办理,不走法律渠道解决,9月5日上午10时,部分家长(共8名)到区教育局大门聚集,并打出横幅表达诉求。经我局和刘三姐镇及信访局等有关领导现场与家长沟通,后到教育局会议室召开协调会,双方达成初步意见,由家长委托的律师在10天内提出书面诉求后,再由有关部门研究解决。

特此通报。

河池市宜州区教育局

2018年9月5日

如何防范学生遭到老师猥亵?

教师猥亵学生被捕 如何防范学生遭到老师猥亵?

对学生进行必要的性知识教育和预防性侵害教育

对学生进行适当的性知识教育和预防性侵害教育,早已列入国家的教育计划和大纲。教育部于2007年3月发布的《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中要求,小学4-6年级要了解应对性侵害的一般方法,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初步了解青春期发育基础知识,形成明确的性别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初中年级要学会应对性侵害等突发事件的基本技能,了解青春期常见问题的预防与处理,形成维护生殖健康的责任感,形成自我保护意识;

学校在对学生进行性教育的过程中,首先要着力让未成年学生了解隐私权、身体自主权、性侵害的含义,让学生明白身体是自己的,任何人不得随意触碰;对于让自己感到不舒服、不自在的身体接触,无论对方是谁,都可以拒绝让其触碰或靠近;如果别人摸了自己并授意甚至恐吓自己要“保守秘密”,那么千万别害怕,一定要告诉父母、自己信赖的老师或其他成年人,否则事情只会变得更糟。其次,学校要让未成年学生明白,对未成年人实施性侵害不仅严重损害了他们的身心健康,而且也严重触犯了法律,应当受到法律的严惩。

严把教师的入口关

对学生而言,来自教师的侵害行为往往让其防不胜防。当教师将犯罪的双手伸向自己的学生之时,其后果将是灾难性的。鉴于教师职业的特殊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当建立严格的教师行业准入制度。

在预防校园性侵害事件的问题上,学校应当根据本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教师履行职务行为的守则,对教职员工在履职期间的言行进行必要的规范。比如规定,教师应尽力避免与学生发生身体接触(体育课上教师进行个别辅导和保护除外),尤其是对异性学生更是如此;上课期间不得随意让学生离开课堂;对学生进行个别谈话或辅导,只能在教室、会议室、办公室等公共场所进行,且不得关闭房门;在没有第三者在场的情况下,教师不得在教室、办公室或其他相对封闭的地点单独留下异性学生进行谈话或辅导;放学后留学生应当事先征得学生的家长的同意,并通知班主任或其他主管教师,等等。

学校通过对教师的言行进行规范和管理,减少、消灭发生意外事件的时空条件,最大限度地保护学生的安全。

在呼吁加强性教育的同时,小编想强调的是,一定要让孩子受到伤害时第一时间告诉父母。让孩子知道伤害不是耻辱,当自己没有能力制止伤害时,求援才是第一要务,才能将伤害降至最低。学会求援也是保护自己的一种方式。

佰佰安全网:这得多变态才能做出这种禽兽一般的事来,这可是老师啊,孩子们心目中信任的老师啊,阉割吧。


责任编辑:武伟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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