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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名男子KTV闹事 在派出所辱骂推搡民警

2018-09-02 13:12:27 来源:江西省政务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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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妨害公务是在公然挑战法律权威,是对全体公民权益的侵害,是对社会公共安全、治安秩序的严重破坏。

妨害公务是在公然挑战法律权威,是对全体公民权益的侵害,是对社会公共安全、治安秩序的严重破坏。雷厉风行,给予沉重打击,从而树立法律威严,让肆意妄为、斗胆对抗执法权威的不法分子受到严厉制裁,是执法者必须担当的神圣使命。近日,信州公安为捍卫法律权威,依法维护民警执法权益,对涉嫌妨害公务罪犯罪嫌疑人占某刚、占某强依法刑事拘留。

8月26日凌晨1时40分左右,东市派出所接到指令,在某KTV店内有人闹事。接警后,民警迅速到达现场。经现场了解,占某刚、占某强二人在KTV消费后,因结账金额问题与服务员发生纠纷。现场调解未果后,民警依法传唤占某刚、占某强和KTV工作人员到派出所进行处理。在派出所处理期间,嫌疑人占某刚、占某强二人非但不配合民警工作,反而在执法办案区内辱骂、推搡多位民警、辅警,暴力毁坏执法办案区内办公设施,持续时间达半个小时,严重扰乱派出所的正常工作。

针对此种情形,信州公安高度重视,迅速启动维权程序,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治安大队、督察大队及时介入依法对占某刚、占某强进行讯问,并同步调取相关证据。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占某刚、占某强对其妨害公务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二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七条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 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佰佰安全网希望大家能够知法、懂法、守法,不做违法犯罪的事儿。信州公安始终对各类违法行为采取“零容忍”态度,每一位公民在遇到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时,应当积极配合。如对执法有异议,可以向相关部门进行反映和申诉,不要在现场有过激和不理智的行为。


责任编辑:慕丹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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