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蓟州分局接区林业局转递线索,称白涧镇有人非法猎捕野生鸟类,并在自媒体平台“快手”上录制视频进行售卖,行为触犯相关法律,造成较为恶劣的影响。
公安蓟州分局接区林业局转递线索,称白涧镇有人非法猎捕野生鸟类,并在自媒体平台“快手”上录制视频进行售卖,行为触犯相关法律,造成较为恶劣的影响。
区林业局森林公安派出所,公安蓟州分局打击犯罪侦查支队七大队、白涧派出所、邦均派出所抽调精干力量,迅速组成联合执法队,于当日下午,执法队经摸排发现嫌疑人张某某的住所,并在其家中发现正在捕捉鸟类的粘网、诱捕器、鸟笼等作案工具及各种鸟类八十七只。
经林业局野生动物植物保护站鉴定,张某某家中设立的粘鸟网上死体鸟类25只,其他鸟笼中活体鸟类62只,涉及11个种类(山噪鹛、锡嘴雀、黑尾蜡嘴雀、普通朱雀、山雀、小鹀、黄腹山雀、黄胁绣眼鸟、山麻雀、黑头蜡嘴鸟、金翅雀)。联合执法队依法扣押了涉案鸟类及嫌疑人所持有的捕鸟工具。
经审,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对其非法狩猎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张某某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佰佰安全网提示:捕杀野生鸟类是非法行为,俗话说“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请大家不要消费这些野生鸟类产品,才是对鸟类最好的保护。
责任编辑:慕丹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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