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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提刀下车伤人 反被砍身亡

2018-08-30 10:39:27 来源:新浪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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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两名伤者分别是刘某某(男,36岁)和于某某(男,41岁)。当晚,双方在路口因行车问题引发口角导致冲突。冲突中双方受伤,刘某某经抢救无效死亡,于某某没有生命危险。

8月29日,江苏省昆山市检察院向社会通报,就27日晚该市发生的一起街头持刀砍人案,检察机关已经连夜介入调查。

据昆山警方28日发布的警情通报,27日21时许,震川路、顺帆路路口发生一起刑事案件。经初步调查,两名伤者分别是刘某某(男,36岁)和于某某(男,41岁)。当晚,双方在路口因行车问题引发口角导致冲突。冲突中双方受伤,刘某某经抢救无效死亡,于某某没有生命危险。29日,检察机关通报,犯罪嫌疑人于某某和被害人刘某某因交通问题发生口角,继而升级为持刀伤害,致使被害人刘某某死亡。

据当地媒体报道,视频显示,27日21时许,一辆宝马车越线非机动车道的过程中,遇上一名骑着电动车的人,双方发生纠纷。最开始,宝马车后座下来一男一女,黑衣女子疑似拉架。之后,白衣男子准备上车,这时,宝马车的驾驶座下来一名灰衣男子冲向了骑车人。双方你推我搡纠缠了约50秒,灰衣男子返回宝马车,拿出一把刀,再次冲向骑车人。冲突期间,灰衣男子的刀脱手,被骑车人抢到手中回砍数刀,受伤的男子开始躲避,骑车人追砍。

29日,昆山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发布通报说明,证实27日在一起交通纠纷中被砍身亡的男子刘海龙曾因举报贩毒获得该市见义勇为荣誉证书。对于网上晒出刘海龙有犯罪前科这一情况,该机构表示,目前省、市基金会奖励条款里也都未有明确犯罪前科人员不能申报见义勇为,3月份刘海龙为警方提供重要破案线索,协助抓获贩毒嫌疑人是事实,据此,基金会根据奖励程序给予刘海龙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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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慕丹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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