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交警部门统计,高速四成的事故是因为驾驶员跟车方法不当,或未保持合适的跟车距离而造成的。行车距离,有些驾驶员并不重视。但血的教训告诫大家,切忌麻痹大意,不管什么时候,驾驶员都应该保持安全车距,应该学会防御性驾驶。
据交警部门统计,高速四成的事故是因为驾驶员跟车方法不当,或未保持合适的跟车距离而造成的。行车距离,有些驾驶员并不重视。但血的教训告诫大家,切忌麻痹大意,不管什么时候,驾驶员都应该保持安全车距,应该学会防御性驾驶。
8月26日下午17时07分,漯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南洛高速公路执勤大队接到报警称,距宁洛高速转京港澳出口100米处,有两辆小轿车在超车道上发生追尾,请求救援。接到报警后,大队民警迅速赶赴事故现场。
到达事故现场后,民警看到一辆白色的轿车已经停在应急车道上,追尾前车的黑色轿车面目全非,两个安全气囊全部打开,不能移动。很多车辆都纷纷避让,情况十分危险。民警立即在事故车的后方放置锥形反光筒,用以警示来车方向的车辆。
据白色轿车驾驶员描述,他驾车到达该地段时,由于看到宁洛高速转京港澳出口的指示牌,自己立即采取减速措施,紧跟其后的一辆黑色轿车刹车不及追尾到自己的车上。万幸两车没有人员受伤,现在他还心有余悸。事故民警调取了该出口的监控,与白色轿车司机描述的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因未保持安全距离发生追尾事故的,后车负该事故全部责任。因此,追尾前车的黑色轿车驾驶员负该事故全部责任。
佰佰安全网:广大驾驶员朋友:高速行车时,保持安全行车距离,是避免危险的重要途径。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车速超过每小时100公里的,应当与同车道前车保持200米以上安全距离。养成保持安全行车距离的好习惯,才能以不变应万变。
责任编辑:慕丹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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