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南区李家沱一男子将别人遗落在网吧的钱包拿走,自觉是捡的, 没想到受到了法律的严惩,被刑事拘留7天。
“捡的”不算偷?前两天,巴南区李家沱一男子将别人遗落在网吧的钱包拿走,自觉是捡的, 没想到受到了法律的严惩,被刑事拘留7天。
8月24日,李家沱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自己在网吧上网时,钱包被别人给偷了。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并调取了网吧监控,很快确定了嫌疑人的身份,在其家中将其抓获。民警告诉记者,当嫌疑人见到民警时,十分地惊讶,并一直表示钱包是自己在网吧捡到的,不是偷的,包里的2000多元现金还没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嫌疑人因涉嫌盗窃罪,被警方刑事拘留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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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慕丹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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