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物 手机

男子伪造购物卡诈骗 被警方抓获

2018-08-28 09:40:17 来源:扬子晚报网
2163人阅读 0条评论
导语:

送购物卡的情况又渐渐多了起来。而骗子们也盯上了购物卡,一种新的骗局随之出现。一不留意,购买者就有可能承担几千甚至上万元的损失。

送购物卡的情况又渐渐多了起来。而骗子们也盯上了购物卡,一种新的骗局随之出现。一不留意,购买者就有可能承担几千甚至上万元的损失。

余某购买多张面值1000元的超市礼品卡,将背面的密码覆盖层刮开,并记录下卡号和网上支付密码,之后用事先购买的密码涂层贴将已刮开的密码覆盖层恢复原状。

之后,余某将“恢复原状”的礼品卡按照一定折扣向他人出售,骗取钱款后迅速以事先记录下的卡号和密码,通过绑定超市APP将礼品卡内钱款进行消费。

余某采取上述手段,以九三折的折扣价格向被害人梁某出售面值1000元的礼品卡六张,骗取钱款5580元。几天后,他又以九一折的折扣向被害人倪某出售面值1000元的礼品卡九张,骗取钱款8190元。

一个多月后,余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并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后秦淮检察院提起公诉。

秦淮法院审理认为 ,被告人余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应予惩处。

法院还查实,2012年3月,被告人余某曾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七个月,罚金人民币5000元,2014年6月6日刑满释放。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被告人余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

综上,法院判决被告人余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罚金人民币4000元,并退赔被害人梁某经济损失人民币5580元、被害人倪某经济损失人民币8190元。

佰佰安全网提醒,不要随意收受、购买来历不明的购物卡,购买购物卡还是到正规网点为好。切莫贪图一时便宜,一旦发现上当受骗,要第一时间报警。


责任编辑:慕丹萍

点赞数 推荐 0
收藏数 收藏 0

关键词

  • 购物卡
  • 骗局
  • 中秋
  • 评论
  • 评论
以下网友言论不代表佰佰安全网观点 发表
为更好的为公众说明安全知识的重要性,本站引用了部分来源于网络的图片插图,无任何商业性目的。适用于《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六条“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向公众提供的作品中适当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之规定。如果权利人认为受到影响,请与我方联系,我方核实后立即删除。

今日关注

佰佰原创

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