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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破特大套路贷大学生如何防范校园贷风险

2018-08-16 12:12:14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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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14日,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福州警方摧毁一特大“套路贷”黑社会组织,抓获涉案人员60余人,破获各类刑事案件200余起。

福州警方摧毁特大“套路贷”犯罪团伙 放贷金额上亿

发布会现场

14日,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福州警方摧毁一特大“套路贷”黑社会组织,抓获涉案人员60余人,破获各类刑事案件200余起。

据了解,近期福州警方组织500多名警力开展统一收网行动,一举摧毁以魏某某为首的特大“套路贷”黑社会组织,先后在福州、莆田、漳州等地抓获涉案人员60余人,查获大量书证、电脑及移动设备、银行卡、公私印章、房产证、土地证、人民币和港币现金。经查,该组织放贷金额上亿元,受害群众达数百人,系福建近年来破获的最大一起“套路贷”违法犯罪案件。

2013年以来,犯罪嫌疑人魏某某为牟取非法经济利益,伙同犯罪嫌疑人魏某斌、林某龙、朱某文、席某明等人先后注册设立福建嘉沁房产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沁公司)等十余家公司,陆续将社会闲散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网罗麾下,有组织地实施违法犯罪活动,逐渐坐大成势,形成了以上述五名犯罪嫌疑人为首,犯罪嫌疑人吴某某等数十人积极参加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

福州警方摧毁特大“套路贷”犯罪团伙 放贷金额上亿

涉案银行卡及印章

该组织以公司活动为幌子在福州实施高利放贷活动,在放贷过程中任意实施设套诈骗、敲诈勒索、强迫交易,以暴力威胁、殴打等手段强索以诈骗手段设立的债务,并通过提供虚假证据从而达到侵占他人财产的目的。该组织为非作恶、称霸一方,造成重大恶劣影响,严重破坏福州市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据警方通报,本案被害人之一林某于2017年6月到嘉沁公司子公司东升公司借款,被蒙蔽单方面签订借款合同、收条、房屋买卖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等,并办理了房产交易委托公证、房产抵押登记等,东升公司骗取了房产的买卖、收款等处置权。林某出具22万元借条,在收到东升公司转账22万元后,被收取1.85万元“砍头息”“看点费”等费用,实际借得20.15万元。同年7月因林某需要继续借款,东升公司王某某、黄某某答应帮忙办理银行抵押贷款骗取了林某位于台江区上海新苑的房产证,并以办理银行贷款需要走银行流水为由,骗取林某提供建行卡、农商卡配合制造林某收款的银行流水,先后向林某建行卡、农商卡转账200余万元再转走,造成林某借款200余万元的假象,瞒着林某将抵押的房产过户转移占为己有。期间,因林某妻子反对林某以房产抵押借款,王某某、黄某某伪造了上述房产的房产证继续蒙骗林某。之后,王某某、黄某某等人以同样的方式诱骗林某以其闽侯博仕后龙港城的房产抵押借款。在林某没有实际借款的情况下,于2017年9月将房产过户到东升林某某名下。林某实际借得20.15万元,两套市值400余万元的房产被骗走。

福州警方摧毁特大“套路贷”犯罪团伙 放贷金额上亿

发布会现场民警摆放涉案物品。

警方人士解读说,本案中,犯罪嫌疑人通过制造民间借贷假象等五个步骤,达到非法侵占公民财产的目的。

制造民间借贷假象

嘉沁公司及其子公司(均无放贷资质)以公司名义招揽生意,以个人名义与被害人签订借款合同,制造民间借贷假象,并以“看点费”“手续费”“砍头息”“违约金”“保证金”等各种名目,骗取被害人签订阴阳借款合同、虚高借款合同以及房产买卖合同、房屋租赁合同、房产处置委托书、诉讼特别授权委托书等显然不利于被害人的各类合同,同时要求被害人办理上述委托的公证手续和办理高额债权房产抵押登记。

制造虚假银行流水

放贷人员诱骗被害人制造银行流水,向被害人账户转账后,让被害人将“砍头息”及各种名目的费用等转账到另一指定的账户,刻意造成被害人已经取得合同所体现的全部款项的假象,使被害人借款的事实成立;部分犯罪嫌疑人将虚高后的借款金额转入被害人银行账户后,要求被害人取现金返回,形成“银行流水与借款合同一致”的证据,但被害人实际金额少于借款合同金额。

肆意认定违约

在签订虚高借款合同并制作银行走账流水后,通过“被害人还背负其它高利贷”等方式和无理借口故意造成或单方面宣称被害人“违约”,或利用之前蒙蔽被害人签订的空白借条、合同及办理的委托、抵押等材料以过户被害人房产实施威胁,肆意额外索要高额手续费。

恶意垒高借款金额

在明知被害人无力偿还的情况下,多次通过嘉沁公司及其子公司与被害人签订新的虚高借款合同,借新还旧、借本还息予以“平账”,恶意垒高借款金额,以达到非法占有被害人房产的目的。

软硬兼施“索债”

嘉沁公司及其子公司自行实施或雇佣社会闲散人员采取暴力手段或软暴力手段侵害被害人合法权益,滋扰被害人及其近亲属的正常生活秩序,以此向被害人及其近亲属施压“索债”;或篡写之前蒙蔽被害人签订的空白借条、合同及办理的委托提起民事诉讼,向法院主张所谓的“合法债权”,通过胜诉判决实现侵占被害人及其近亲属财产的目的;甚至使用被害人签订的委托书和房产买卖合同直接过户占有或卖掉被害人房产。

日前,魏某某等52名犯罪嫌疑人分别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以及诈骗、敲诈勒索、强迫交易、寻衅滋事、故意伤害、非法拘禁、侵犯公民信息、高利转贷、虚假诉讼等罪名被福州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福州市公安局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在近年来取得阶段性战果的基础上,切实打好主动仗、攻坚仗、整体仗,迅速形成对黑恶犯罪的压倒性态势。截至目前,全市共打掉涉黑团伙7个、“套路贷”团伙20个、恶势力犯罪团伙16个,抓获犯罪嫌疑人2752人、刑拘2561人、批捕1431人,破获各类刑事案件1109起,查封、冻结、扣押涉黑恶资产893万余元。

近年来,披着“民间借贷”外衣实施套路贷诈骗犯罪活动猖獗,严重侵害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警方经侦查发现,“套路贷”案件中的被害人以中青年居多,多数被害人名下有房有车,且消费缺乏理性,法律意识淡薄。他们大多因银行贷款信用低,难以从正规渠道获得贷款,转而通过街边广告和互联网媒介上发布的无抵押放贷信息,或经他人介绍被诱骗借款。警方提醒广大金融消费者要理性消费、理性借款,不要轻信无金融从业资质的个人、公司发布的各类无抵押免息贷款广告信息。如遇符合上述“套路贷”作案特征的违法犯罪行为,应及时收集固定证据并向公安机关报案。

大学生如何防范校园贷风险

福州破特大套路贷大学生如何防范校园贷风险

校园贷的市场乱象终于引起监管部门的关注,日前,教育部、银监会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校园不良网络借贷风险防范和教育引导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要加大校园不良网络借贷监管力度,这对规范校园贷市场,引导学生形成正确的消费观和健康发展,会起到积极的影响。面对疯狂的校园贷,大学生也要正确的认识和把控自己,提高风险防范意识,避免上当受骗或误入歧途。

首先,要建立文明、理性、科学的消费观,拒绝过度消费、超前消费。

社会心态浮躁、攀比之风盛行,也会影响到校园,如果大学生不能建立正确的消费观,就可能会误入歧途。大学生的首要任务,还是要努力学习知识、掌握技能、提高能力,踏入社会之后才能有所成就。过早的吃喝玩乐、享受生活,只会适得其反,君不闻“少不学,老何为?”

其次,积极学习金融知识,提升金融理财实践能力,提高风险识别能力、风险防范意识。

每个人都会和打交道,无论学什么专业,多掌握一些金融知识,提高自己的金融能力,对未来生活都会大有裨益。有金融,就会有风险,特别是在投资理财、借贷等领域,会有很多陷阱和骗局,因此,提高风险识别能力、风险防范意识,了解校园安全知识也非常重要。

再次,结合自身需要,选择最恰当、对自己最有利的借款方式。

对保障性需求,国家有助学金等各项资助政策,有困难的大学生没必要碍于面子而让自己陷入困境。对一些临时性的需求,大学生可通过校园社区银行等方式解决。

最后,从校园贷平台借款,一定要了解清楚相关细节,并签署正规合同。

如果一定要通过校园贷平台借款,有如下几点需要注意。其一,选择有资质、合规的平台;其二,详细了解利率、还款期限、逾期后果等细节,避免陷入高利贷陷阱;其三,评估并制定合理的还款计划。

因此佰佰安全网建议针对大学生这个群体,学校以及相关部门更要加强金融知识普及和金融消费教育,倡导大学生理性消费,培养大学生的信用意识和契约精神。作为大学生本身也应该树立正确的消费观。


责任编辑:武伟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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