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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宁市检察院批捕一特大诈骗团伙案嫌犯

2018-08-16 10:17:41 来源:湖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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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犯罪嫌疑人李某、吴某兴、邓某阳等10人因涉嫌诈骗罪,被常宁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该案涉案金额达2600余万元,被害人涉及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8月13日,犯罪嫌疑人李某、吴某兴、邓某阳等10人因涉嫌诈骗罪,被常宁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该案涉案金额达2600余万元,被害人涉及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经侦查查明,2013年3月,犯罪嫌疑人李某、吴某兴共同出资以他人的身份在衡阳市注册成立了衡阳市顺收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他们以此公司为依托,在衡阳市区租用三处房屋作为工作场所,先后设立糖尿病科、痛风病科、肝病科等机构,向其家庭及亲友、社会广泛招募人员,先后纠集到犯罪嫌疑人邓某阳等十几人组成电话诈骗团伙。

该团伙于2013年3月至2015年12月期间,通过收买患者个人信息和在各大报纸、网络上刊登免费赠送治疗仪的广告形式引诱获取患者信息,由招募人员以电话诈骗方式,冒充北京市“中科院”的“马芳”等专家、教授身份,向全国各地的糖尿病、痛风病、肝病患者推销药品和治疗仪,以保健品冒充药品,以按摩仪冒充治疗仪,低价买入高价卖出,经顺丰、邮政物流公司发送给被害人并收取货款,诈骗金额达2600余万元。

2017年初,年近七旬的老人尹某亿因购买假药被骗一事到常宁市检察院反映情况,称其于2014年9月至2015年9月,从报纸上看到痛风治疗仪免费赠送的广告后,拨打电话至诈骗团伙,被该团伙以治疗痛风病、可以全额报销费用为由,先后诈骗15次,骗购药品及治疗仪,诈骗金额10.7万元。常宁市检察院指导其收集保存证据,并于2017年8月1日向公安机关发出《立案通知书》监督立案。

犯罪嫌疑人李某、吴某兴、邓某阳等10人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均涉嫌诈骗罪。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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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慕丹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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