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物 手机

女子高速路徒步走30公里 被警方及时发现

2018-08-15 11:26:38 来源:郑州晚报
2090人阅读 0条评论
导语:

8月6日晚因为夫妻吵架而离家出走,欲回昆明娘家,徒步走30多公里后走上了高速公路。

都说夫妻吵架不记仇,今天吵了明天和。但是,安阳的黄某,8月6日晚因为夫妻吵架而离家出走,欲回昆明娘家,徒步走30多公里后走上了高速公路。7日清晨,被巡逻的高速交警总队四支队民警及时发现救助。

8月7日清晨5时许,四支队民警巡逻至京港澳高速504公里西半幅时,发现应急车道上有一名穿着粉色衣服的女子,疲惫地在快车道上走着,全然不顾来往的车辆,十分危险。民警做好安全警戒将其带离安全地带后询问情况。该女子沉默不语,精神恍惚,为防止发生意外,民警决定将其带回驻地,再了解情况。

经过民警近四个小时的开导和沟通,该女子终于向民警讲述了她的经历:该女姓黄,娘家在云南昆明,2000年时嫁到安阳辛村乡某村,这次与丈夫因生活琐事发生口角,一气之下就决定回娘家,听说高速路能直接到昆明,就打算沿着高速一直走回去。

女子高速路徒步走30公里 被警方及时发现

民警查询发现,她所住的村子距离发现地已有30多公里。该女子说,自己从前一天晚上七点吵完架不吃不喝走了一夜,直至被民警发现。

民警劝诫开导黄某,她终于认识到在高速公路上徒步行走的危险。随后,民警将黄女士送至安阳市汽车东站发往辛村的客车上。

佰佰安全网提醒广大出行市民:无论何时何地,市民出行都应该注意交通安全,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下面请看以下佰佰安全网为您带来的安全科普知识,希望对您的生活有所帮助。


责任编辑:慕丹萍

点赞数 推荐 0
收藏数 收藏 0

关键词

  • 女子
  • 高速
  • 徒步
  • 评论
  • 评论
以下网友言论不代表佰佰安全网观点 发表
为更好的为公众说明安全知识的重要性,本站引用了部分来源于网络的图片插图,无任何商业性目的。适用于《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六条“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向公众提供的作品中适当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之规定。如果权利人认为受到影响,请与我方联系,我方核实后立即删除。

今日关注

佰佰原创

最新资讯